新闻观察:广告投放新宠 监管部门要重视起来
头条来关注电梯广告。不知道您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回家进电梯,扑面而来的是各种咆哮式的广告,简单粗暴的台词、夸张的视觉冲击、循环的高频播放“强制洗脑”,让人觉得不适和反感。遇到这类广告您通常是视而不见,还是默默忍受呢?“辣眼”电梯广告为何野蛮生长,电梯间是否成为广告监管的盲区?一起去看记者的调查。
最近,一则电梯广告引发热议。广告中,一只海豚用海豚音推销一款面膜产品。
不少网友吐槽称,海豚声音诡异,借用动物营销的方式让人感觉不适。针对“海豚皮”仿生面膜广告引起的争议,膜法世家进行了回应。膜法世家表示,没有任何动物在本片拍摄过程中受到伤害。参与拍摄的海豚非野生动物,拍摄全程在专业人士指导与陪同下完成。广告中的“海豚音”,是通过后期拟音技术合成,并对应镜头进行的配音。膜法世家对广告内容引起的误会进行了道歉,并且决定撤掉这则电梯广告。
令人感到不适的,还有各种魔性洗脑式电梯广告。
不少市民反映,生活中时常见到一些电梯广告,台词简单粗暴,有的广告画面还有些“不雅”,加上循环播放,容易引起观看者心理不适,让搭电梯也变成了一件尴尬的事。可以说,这些电梯广告既辣了观众的眼睛,又伤了家长的脑筋。
市民:不停地重复一些很简单的话语,让人觉得很烦躁。
市民:有一些整容手术(广告),因为会有一些暴露的图片,主要是小孩子会好奇啊,会看啊对吧。
市民:比如说一些穿着比较暴露的,小孩子看了会有不好的影响,针对不同的人群应该要有所考量,实际目的和最终的效果是不是起到一个正向引导的作用。
市民:要播的话可能就该播一些积极向上的内容,或者是偏向于大众小孩子能接受的,不要是成人广告或者是类似比较暴露的广告。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除特定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广告,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需要事先审查外,普通商品广告采取备案的方式,由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机构内部人员进行内容审核。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对广告进行事后检查,并依法对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公司进行处罚。业内人士指出,传统媒体广告的内容审核要求很高,而电梯广告作为一种内容形式相对简单、具有强制接受性的广告,其审核把关相对较为松散。据介绍,通常情况下,广告商会联系专门的电梯广告公司,电梯广告公司与各小区物业进行合作。在广告内容方面,有业内人士表示,只要不违反广告法规定就可以。而一些广告词容易引人反感,则是广告商为了吸引人注意,让受众记住,从而达到“洗脑”的目的。
【新闻观察:广告投放新宠 监管部门要重视起来】
现在电梯广告越来越多,这些广告和传统媒体的广告有什么区别?又有哪些特点呢?
不同媒介之间有着不同属性和特点,电视广告我们可以选择换台不看、网络视频广告有些也可以直接关掉。但在电梯里空间狭小,有些电梯手机信号不好,大家在电梯里只能盯着广告屏幕,而且乘客在电梯里停留时间有限,这就倒逼着一些视频广告商要控制广告时间。正是这样的特点,造就了如今电梯里这种强制接受性的广告。因为要在短时间内达到印象深刻的宣传目的,一些广告商就开始打擦边球,甚至违反广告法,辣眼睛、洗脑的广告就出现了。
也正是电梯广告强制接受性的特点,如今不少企业和广告商都看准了这个商机,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出现了大量电梯广告。其实电梯里投放广告这种模式,本身是一种双赢模式,尤其是住宅小区。利用电梯空间投放一些广告,对于广告商来说有了新的投放渠道,对于小区居民来说也增加了小区公共收益。但如今我们看到的这些打擦边球甚至违法的广告内容,却让电梯乘客来吞下苦果,实属不应该。为什么传统媒体基本很少出现这些辣眼睛的广告,而电梯里很多?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监管,如今对于这种新诞生的电梯广告模式,监管部门应该要重视起来了。
野蛮生长的电梯广告如何管?
那么,如果一些广告内容过于低俗,让人无法忍受,市民朋友们该怎么办呢?对进驻电梯里的视频广告,业主有没有发言权呢?一起去听听专业人士怎么说。
不少市民表示,各方应该加强电梯广告投放的把关。
市民:至少要给业委会、物业这些,大家都通过,觉得没有问题的比较好。
市民:物业对内容肯定不会做审核,我觉得发行单位,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肯定要审核一下,内容方面肯定是要必要审核之后才能够投放。
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业主对电梯广告投放具有决定权,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投放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在投放广告前,建议业委会通过物业管理合同明确物业公司的义务,比如应认真审核广告内容,确定电梯广告投放前,应听取并遵从业委会的意见。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苏奕欣:如果这个广告的内容没有经过审核,比如说播放的一些低俗内容的话,那么物业是要承担相应的一个审核义务没有到位的一个法律责任业主如果是发现了这么一个自己认为是有悖公序良俗的(广告)时候,当然是有权利向我们的物业进行投诉或者向我们的广告发布者进行投诉,由他们立即去处理,如果不处理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市民朋友在搭乘电梯时,如果看到内容低俗甚至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视频广告,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会介入调查,一旦发现广告内容低俗甚至是违背公序良俗等问题的,会要求广告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第一时间消除影响,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配合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其予以立案查处。
【新闻观察:加强电梯广告投放前端监管 需要制度保障】
刚才我们提到了监管,新闻中监管部门也说了,市民可以拨打电话举报。但这些都是后置的监管方式,乘客已经看到了辣眼睛的广告才能去举报。能否在广告播出前就有更多的把控呢?
去年年底我们采访过一起,市民反映电梯里有上门按摩的广告,广告内容打擦边球的案例,也是市民投诉、记者采访之后监管部门才介入。和传统的广告相比,电梯广告数量多、分散广,让监管部门一个一个去查看不现实。那么,就是你提到的前端把控,从电梯广告发布的前端来看,目前电梯广告都是由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来审核内容,电梯广告的经营很多都是些中小企业,只要有营业执照就能经营,但对于内容审核来说,很可能在利益面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要在这个环节把控内容,就得要发动多方力量,去探索更多前期监管模式。
当然这些探索模式更需要一种制度或者法律的保障,比如深圳的市场监管部门就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会同宣传、住房建设等部门制定电梯广告发布的地方标准。任何的监督都需要制度的约束,所以我们也希望不管是地方层面还是全国层面,这样的制度能够尽快制定,把辣眼睛的电梯广告扼杀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