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代表团分组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等
3月7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沈跃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尹力,省长、代表团副团长赵龙,唐登杰、于伟国、张志军、李钺锋等代表参加会议。
沈跃跃代表说
完全赞成关于地方组织法和代表选举工作的草案。地方组织法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强调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重要内容,从完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总结地方政权机关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与相关法律的衔接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符合宪法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合理、内容充实、逻辑严谨。
沈跃跃说
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加强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明选举纪律,严把代表“入口关”,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结果人民满意。香港、澳门特区选举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符合宪法、选举法和香港、澳门基本法精神,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广泛征询意见,明确了选举会议的构成、候选人提名门槛、参选人条件、选举的组织和程序等重要内容,实现了与香港新的选举制度有效衔接,确保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都是坚定的爱国爱港爱澳人士,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保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赞成上述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
尹力代表说
赞同一法一决定两办法草案。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地方机构设置及职能变化,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进行完善,十分必要;草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必将为加强地方政权机关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决定草案,对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名额分配、结构比例、选举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充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香港和澳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澳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新一届港澳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安排,必将确保产生的代表都是坚定的爱国爱港爱澳人士。上述草案通过后,我们将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赵龙代表说
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要求,必将为加强地方政权机关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完全赞同。福建各级政府各部门将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贯彻执行地方组织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贯彻落实选举法的规定,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具有重要意义;香港和澳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两个办法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港治澳、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我完全赞同。
审议中,唐登杰、于伟国、张志军、李钺锋等福建团代表一致表示,四份草案对于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完全赞成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