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16县市制定食安自治条例禁“核食” 被宣布无效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当局上月宣布开放福岛食品输台后引发舆论反弹,岛内16县市自行制定“食安自治条例”禁止核食输台。不料,台行政管理机构、食药管理机构4日宣称,这些县市的相关规定与台当局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等相抵触,无效。
报道称,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高雄市及台南市5市政府,以及嘉义县、云林县、基隆市等11县市,对福岛等5县食品制定禁止贩售的规定。台行政管理机构和台食药管理机构4日同步宣布,各县市制定的“食安自治条例”与台当局所谓“食安法”等相抵触,不具效力。
台食药管理机构负责人吴秀梅称,上月开放福岛食品生效日起,除了公告规范的食品不得输入查验外,其他食品若无违反“食品中原子尘或放射能污染容许量标准”,就不得禁止输入或贩卖。
对此,国民党主席朱立伦表示,任何县市政府都应该有权限做更严格的规范,这是民进党当局不可以剥夺的,在未来执行上,国民党一定会拒绝任何核食,确保民众的安全。新北市长侯友宜也表示,守护台湾民众的健康才是最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