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连续两天突发火情 交警提醒:出车前一定要对车况进行检查
连续两天,高速公路上货车、小车突发火情,工作人员迅速处置,及时保障了当事人人身与财产安全。
3月1日20:20,一辆冀D牌照的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泉厦路段翔安收费站出口匝道时,突发轮胎自燃、并且车辆尾部已窜起明火,无奈之下,驾驶员只能冒险将车辆停在出口内广场最左侧,现场情况十分危急!随即,驾驶员立即下车一边拨打119报警、一边跑向收费站求助。正在这时,外勤值班的收费人员早已发现这一险情,还未等驾驶员到达,2名工作人员便已行动起来:一人迅速从车道提起灭火器、跑向着火货车进行灭火,一人则指挥现场车辆谨慎通行。20:25,在先后用掉6个灭火器后,最后一处明火也被扑灭,火势得到有效的初步控制;20:27,消防车也赶到了现场,利用高压水枪完全扑灭火情。“谢谢,幸好有你们,不然我们这趟货就白跑了”,惊魂未定的司机除了在现场再三道谢外,事后还专程拨打电话向高速公路工作人员致谢。
3月2日上午9时许,省交通执法总队厦门高速支队交通执法人员在路面巡查至沈海高速厦门往漳州方向的2321公里处时(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村西塘社附近),发现前方浓烟滚滚,原来是一辆停在第二车道的小车,车头处的火苗已经高高地窜起,此时正值通行高峰,后方车辆稍有不慎,将引发追尾等二次事故发生。见此状况,交通执法人员立即通过车辆警报器,警示现场过往车辆减速、谨慎慢行,随后迅速分头行动:一组人员对第一、二、三车道进行安全布控,防止车辆闯入现场,另一组人员在初步勘查后,马上抄起车上的灭火器对着火点紧急灭火,第一时间控制住火势,避免火势进一步蔓延。随后,接到火情报警的消防人员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现场交通执法人员的安全协助下迅速将火情扑灭,火情仅对车前半部造成损坏,所幸未造成驾驶员更大的车辆损失。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当前天气正在逐渐转暖,出车前一定要对车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排除,切不可带“病”上路。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