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藏在居民楼的培训班太吵怎么办?
今天(28日),市民王女士向我们反映说,她所在的单元楼里有业主擅自出租房子给培训班,并且培训班太吵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正常生活,她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此我们咨询了专业律师,一起去听听律师的建议。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厦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王羲:《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无论是业主还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都不得对房屋实际使用性质进行改变。如果要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的,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有利害关系的人指的是邻居,或者上下楼层的业主,以及同一栋建筑物的其他住户,这些都属于利害关系人。
在同一栋建筑物中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影响了部分业主的正常生活,那么建议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当地居委会投诉和反映,要求他们制止这种行为。另外,此类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班,应当取得正式的执照。如果属于无证经营的,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或者教育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