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家暴妻子被停职,陕西妇联回应

人民日报 2022-01-20 15:14:06

2022-01-20 15:14:06

家暴,零容忍!

1月19日,有网友曝出陕西一男子殴打妻子的视频。网友公布的视频显示,该男子在有孩子在场的情况下疯狂殴打女子数分钟。

该男子的家暴举动,引发了网友们强烈愤慨:

咸阳市网络举报中心19日深夜辟谣称,经查证,该视频信息中实施家暴行为的男子非咸阳市工作人员,现已将掌握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发布不实信息的账号进行调查。

20日凌晨,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王鹏飞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

评论:零容忍!家暴不是家务事!

据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20日发文: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王鹏飞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 同时,据当地有关部门消息,已将掌握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我们希望且相信有关部门能尽快调查清楚,让家暴者得到应有惩罚。不管是什么借口,家暴都不能被原谅、被合理合法化。 家庭暴力,早已不是家务事,而是有法可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陕西妇联回应:妇联将根据受暴当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

昨日,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在网络中引发关注。该公司凌晨通报:研究决定,对王鹏飞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陕西省妇联表示,陕西省妇联高度关注王鹏飞家暴事件,对施暴人这一恶劣行为进行强烈谴责!我们将根据受暴当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我们呼吁,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睹家庭暴力的人有权制止,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向当地妇联组织求助。妇女合法权益不容侵害,希望全社会高度关注,杜绝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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