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兵役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要求和国防部全国征兵网公告,厦门市兵役登记工作将于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和2022年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凡属本市户籍的适龄公民和辖区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均应进行登记,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已登记的须进行核对验证,漏登记的应进行补登记。
二、登记方法:由符合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本人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网址:http://www.gfbzb.gov.cn/);也可到户口(含集体户)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办理登记(核对)手续(市、区征兵办公室值班电话:厦门市2032422、思明区8269311、湖里区6020707、集美区6255810、海沧区6891351、同安区7022219、翔安区7615210)。适龄公民依法办理兵役登记后,由兵役机关发给《兵役登记证》、填写验证记录。
三、《兵役法》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登记,并处以罚款。闽征〔2017〕1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各高校在组织新生报到时将查验《兵役登记证》。
四、各区兵役机关要以《兵役法》为准绳,深入开展兵役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络、电信和发布公告等形式,加大兵役登记和兵役法规宣传力度,依法实施登记(核对),严格办好登记发证手续。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干涉、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经教育不改,按《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五、此公告可以广播、张贴、翻印。
福建省征兵举报电话:
0591-24950351
厦门市征兵举报电话:
2032422、6332192、17750657701
厦门市廉洁征兵监督员:
姓名 联系电话
陈宏宇13806069601
钱 坤13806019471
邱茂盛13806001593
洪怀苍13600908331
王惠燕13599902718
刘天尝13806026720
郭欣欣18950020182
厦门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