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布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规定

厦门疾控 2022-01-01 23:17:26

2022-01-01 23:17:26

日前,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厦门市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规定:

01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返)厦,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返)厦。发生本地疫情地区的乡亲确需来(返)厦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从事高风险岗位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返)厦后按规程做好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02

所有已抵厦的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城市的人员,应在抵达厦门后6小时之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根据其出发地和途经地疫情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03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厦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按我市规定实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04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的来(返)厦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按我市规定实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05

医疗机构、学校等有关单位加强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学校要加强返校师生健康管理,返校师生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返校后第三天由所在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06

倡导企业员工非必要不离厦,鼓励留厦过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手部消毒等,开展每日自主健康监测。

07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以及“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规模,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08

进一步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督促和指导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客运场(站),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饭店酒吧、影院剧院、医院、学校等加强对来厦返厦人员的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等。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3月15日。后续厦门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2022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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