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修改拥军优属办法:以制度建设强化拥军优属工作

厦视新闻 2021-12-15 20:10:24

2021-12-15 20:10:24

为了积极适应拥军优属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今年9月,我市发布新修改的《厦门市拥军优属办法》,以制度建设强化全市拥军优属工作。今天(15日),市司法局对这一新《办法》进行了解读。

新修改的《办法》增加了举行烈士悼念活动的时间,明确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或其他重要纪念日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要举行悼念烈士活动;同时提高了举行烈士悼念活动的规格,明确烈士安葬地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烈士举行安葬仪式。

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 贾国先:修改的内容,涉及到很多方面,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社保问题、安置问题,还有户口问题等等。比如户口的政策调整,对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保障,退役军人家属或者未成年子女,户口是可以随迁的。

此外,此次修改,维持了原《办法》界定的优抚对象范围,具体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现役军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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