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起非法买卖中国鲎案件开庭
日前,同安法院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涉嫌非法买卖116只中国鲎,价值16万多元。这也是今年2月,中国鲎成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后,我市第一起非法买卖中国鲎的案件。
中国鲎是一种古老的海洋物种,有“生物活化石”之称,有着较高的科研和医用价值,近年来,由于过度捕食、栖息地遭破坏等因素,中国鲎的数量急剧减少。今年2月,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布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鲎科的中国鲎被列为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令人没想到的是,在中国鲎成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后,还有人继续非法买卖。
公诉人:2021年4月2日,中国渔政厦门支队执法人员在第一码头斜坡及“闽厦渡XXX”船上查获上述116只疑似“中国鲎”动物。
今年4月,被告人王某琛向被告人王某英收购了116只疑似中国鲎的动物,后以每斤11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在出货时,它们被渔政执法人员发现缴获。经鉴定,这些疑似中国鲎的动物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国鲎,价值共计人民币16万5000元。
公诉人对话被告人王某琛:知道这个鲎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吗?当时是不知道。在买的时候知不知道?不知道。当时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你有没有去研究过?不懂。你是卖给谁?放生的人。
被告人王某琛说,他当时出售的这些中国鲎是用来放生的,每斤只卖11元,获利很低。而被告人王某英说,自己之所以把手上的中国鲎卖给王某琛,也是出于放生的意图。
被告人 王某英:不是我抓来的,一个药店的人收购来抽鲎血的,见有人(想要)放生我就不考虑赚钱不赚钱。
辩护人在法庭上表示,本案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并且两人也已经共同缴纳生态修复金165000元,拟专款用于厦门地区中国鲎的增殖放流及栖息地保护,请求法庭能够从轻处罚,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