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养犬立法势在必行 立规矩也需有温度;刚性执法之下建议引入民间力量

厦视直播室 2021-12-08 20:21:57

2021-12-08 20:21:57

  遛犬不拴绳 城管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近段时间,围绕“养狗”一事而引发的纠纷,不断引发热议。有关于狗咬人的纠纷,也有关于“限狗令”的讨论,因此,如何文明养狗、如何建立文明养狗秩序,备受关注。今天上午,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修正草案在大型犬管理、流浪犬只处置等方面都做了相应调整,修正后的《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公布。对于养狗的话题,不久前,我们栏目曾经对我市的一些不文明养狗行为进行过曝光。一段时间过去了,记者再度走访发现,多数养犬人的文明自律意识有了明显提升,但仍有少数养犬人士没有履行相应责任。今天,城管部门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展开专项整治,并现场对一些遛狗不牵绳者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东坪花园租户较多,养狗的人也有不少,此前,这里遛狗不拴绳的现象时有发生,上午,执法人员在小区巡查时,发现一名女子正带着宠物狗在小区里散步玩耍,却并没有牵绳。看到执法人员上前,这名女子抱起犬只就往居民楼跑,执法人员追上前去,对这名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城管执法人员: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 你违反了第17条,你养犬没有拴绳,我们可以进行处罚的。

  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梧村执法中队执法队员 黄力:责令她立即进行改正,同时督促物业加强监督管理,如果再次违反相关规定,我们要记下来,至少处以200元的罚款。

  在随后的巡查中,执法人员又发现一只小狗从一楼一户居民家中跑了出来,无人看管。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询问。

  城管执法人员:(你们要拴好,我要查一下你们这只狗有没有办养犬证。)我现在还没有去办,有打疫苗,一直都有打。(免疫证可以提供吗?)现在这会儿我肯定是找不到给你的。(如果没有养犬证和免疫证明,我们下一步要对犬只进行暂扣的。)我这几天会带着它去办理,在家找到免疫证到时候也都可以给的(责令你限期办理)。

  城管部门表示,针对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他们将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并积极发动社区、物业等相关部门,联合管控,营造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

  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梧村执法中队执法队员 黄力:物业管理还比较薄弱,养犬不拴绳,还有犬只粪便清理不及时的这种种违法行为我们将持续跟踪,及时督促物业加强管理,同时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我们依法进行处置。

  云南昭通规定只能凌晨0点至早上6点遛狗引发争议

  其实,说到文明养犬,一直是城市治理中的一道难题。目前,很多城市都有自己的养犬规定,最近,云南昭通新颁布了一份养犬新规,规定当地市民上街遛狗只能在凌晨,也就是晚上12点到早晨6点这段时间,而且,宠物狗出门也得戴口罩!这个规定一出,引起了广泛讨论,一起去了解。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城管局发布的《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引发网友关注,该《通告》限制犬只在“早上6:00—凌晨00:00内”进入包括“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在内的公共区域。还规定,养犬人在凌晨00:00至早上6:00外出遛犬必须拴绳、犬只佩戴口罩。

  “最严限狗令”消息一出,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赞同,希望能“全国推行”。但也有部分网友质疑:这相当于是规定养犬人只能在凌晨12点到早上6点外出遛狗,是否合规合理?12月4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给当地政府留言称:“规定养犬人只能凌晨12点到六点进行遛狗,其他时间段禁止犬只出门,包括街道小巷。这一规定既不文明也不合理,甚至没有一点人情。”

  针对此事,云南昭通市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值班人员回应媒体时称,该《通告》由上级部门领导批示后发布,市民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其向领导反馈后将给予市民回复。另外,昭阳区城管局凤凰执法大队和龙泉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也回应称,《通告》规定的“犬只佩戴口罩”,是要求佩戴“防咬口罩”而非防疫口罩,此外具体执法时建议市民们能“把垃圾袋和宠物的拴绳准备好,文明养犬”。

  【新闻观察:养犬立法势在必行 立规矩也需有温度;刚性执法之下建议引入民间力量】

  关于文明养犬是一个时常引发社会讨论和争议的话题,刚才新闻中我们看到云南昭通最近发布的养犬新规再次登上了热搜。关于养犬我们应该如何规范,如何引导?对此,你有怎样的观点。

  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如今养犬群体的基数在快速增加,一部分养犬人不文明的行为,确实给社会和公众造成了困扰。因此,针对养犬的立法也随之而来。过去我们常说,提倡大家文明养犬,那么随着法规的落地,就意味着养犬就必须要守法。我想这是我们社会管理的一个进步,无论是对养犬人还是没有养犬人士,一部好的法律它会界定清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立法中我们确实需要警惕,法律不能是简单的一刀切,也需要合情合理。那么从云南昭通的相关规定来看,这个规定本意是要规范中心城区的养犬问题,但是,在具体的条款中,却将养犬人遛狗的时间设定在了午夜之后,这样的做法确实有些强人所难,如果本身执行就难以实现的话,大家又如何去真正遵守呢?那么,这样的法规是不是也就失去存在的价值。

  再一个各地养犬法规的出台,可以说在刚性规范养犬上有了更多依靠和措施。但是,我总觉得,在养犬这件事上,我们不要只是把养犬人当做被管理者,其实他们也可以成为管理的参与者。现实中,在收留流浪犬等事情,我们看不少民间力量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如果在我们城市的养犬管理中,管理部门和养犬人士能够形成合力,在管理养犬上彼此支持,寻找到更适合的方式和准确的力度,让养犬人去影响养犬人,我想这是我们的法规落地之后,可以继续发力和努力的方向。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