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作为 奋斗人生 | 李俊杰:当好依法守护自然资源的“卫士”
在市资源规划局,有一位长期扎根在执法监察战线的“老兵”——李俊杰。多年来,他参与了我市自然资源保护与执法工作多个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在他的积极推动下,今年,湿地保护与修复被写入新修订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中,成为有法可依的工作。
市资源规划局位于三楼的这间办公室,是李俊杰的工作场所,整面墙的书橱内整齐摆放着各种业务书籍,李俊杰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负责整理、起草与资源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文书,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他常常在办公桌前一坐就是大半天。
市资源规划局执法监察处一级主任科员 李俊杰:涉及的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多,所以有必要全面系统地给它梳理出来,给我们各级执法工作者一个明确的规范性的指引。
几年前机构改革,李俊杰来到重组后的市资源规划局,虽然此前在林业、园林部门的工作经历,让他对自然资源管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是系统性知识还是很缺乏,李俊杰勤学好问,很快让自己成为新领域的行家里手。他参与了我市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多个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多部门衔接机制的制定和完善,今年2月,市资源规划局开始拟制执法监察最新权责清单,这是一项极为繁复的工作,李俊杰和同事们加班加点,苦干加巧干,花费了8个月时间,几易其稿,最终拿出了涉及186个事项的详尽权责清单。不仅如此,他还倾注大量精力,参与我市自然资源保护执法监察管理系统建设,将巡查轨迹跟踪、远程指挥、信访处理等事项,整合为一个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大大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率。李俊杰还积极推动湿地保护的立法工作,在他和同事们的努力下,今年我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内容,被成功写入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
市资源规划局执法监察处一级主任科员 李俊杰:感到非常欣慰,一是有法可依了,今后这项工作会更顺畅,二是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份责任,肩上的责任更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