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推动缓税新政快速落实落地:纾解企业岁末资金流转压力
税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快速落实落地,有效纾解企业岁末资金流转压力,“缓”出发展生机。
位于前埔的鼓浪屿食品厂是一家老字号企业,以生产销售馅饼、酥类和糕点类食品为主,月均销售额近300万元,消费群体中游客占到了近一半。受疫情影响,近两个月来企业在经营上遇到了一些困难,资金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这个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开始实施。和全市其他1万多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一样,通过一键操作,在10月份的税费申报中,鼓浪屿食品厂享受到了近3.8万元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延缓缴纳。
厦门市鼓浪屿食品厂有限公司财务人员 江玲玲:其实这也相当于是一笔无息贷款。接下去我们可能还有近10万元的税费需要申请缓税。这个政策也是对我们企业有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像我们疫情期间也有在有序生产,并且工厂也没有出现裁员的情况。
据了解,本次延缓缴纳税费对象为年销售额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延缓期限为3个月,预计将惠及我市近4.1万户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新政出台后,市税务部门迅速改造电子税务局申报功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无需申请和提供资料,一键操作即可享受缓税政策。
思明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四级主办 叶曼娜:我们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来为企业办好实事,积极主动把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我们在缓税政策出台以后,就第一时间通过税收大数据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去把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送到纳税人手中,确保他们能够懂政策会操作。
税务部门提醒,此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措施对应的所属期为2021年第四季度,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今年12月和明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还可继续申请享受,缓缴政策不会对企业纳税信用评定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