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整治岛内违法上路的三轮车

特区新闻广场 2021-11-22 22:06:14

2021-11-22 22:06:14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岛内除了用于环卫作业的人力三轮车、清扫车外,其它三轮车禁止上路行驶。近日,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联合城管等部门,对违法上路的三轮车开展了专项整治。

当天下午3点左右,执法人员来到思明区豆仔尾路,查处违法上路的三轮车。在短短的半个小时内,执法人员就查获了6辆三轮车。这些三轮车都安装了动力装置,在路上行驶时,车速较快,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介绍,《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25条明确规定,禁止人力三轮车、板车、蓄力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但用于环卫作业的人力三轮车、清扫车除外。现场,执法人员暂扣了这6辆三轮车。

市交警支队思明大队开元中队民警 纪志勇:我们平时发现三轮车,普遍存在着占用机动车道,影响了机动车的行驶,更有部分在人行横道上行驶,因为它体积大,极易对行人进行刮碰,造成伤亡事故。

执法人员介绍,违法上路的三轮车,不仅给城市交通造成了安全隐患,驾驶人自身的安全也难以保障。接下来,执法部门不定期的开展这类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市交警支队思明大队开元中队民警 纪志勇:提醒我们广大市民朋友,(三轮车)不要在岛内上路行驶,加装动力装置的,我们会责令其拆除动力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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