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摩托车汽车驾驶证也被吊销 当事人不满处罚起诉交警

特区新闻广场 2021-11-19 21:55:12

2021-11-19 21:55:12

男子醉酒驾驶摩托车被查获,交警依法吊销了他的机动车驾驶证。这名男子不服,他认为自己醉驾摩托车,为什么连汽车的驾驶资格也被取消了?这名男子起诉到法院,想要法院判决交警部门撤回行政处罚。他的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我们一起来看下面这条新闻。

去年8月,张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同安一处路口被交警查获。因为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经超过80毫克,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交警部门依法吊销了他的机动车驾驶证。对于这个处罚结果,张某不服。他认为,自己取得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含有小型汽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他酒后驾驶摩托车,应该只取消摩托车的准驾资格,不应该把小型汽车的驾驶资格也取消了。张某生起诉到法院,希望法院依法撤销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重新处罚。

交警部门则表示,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是一个整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实施效果是使整个证件失效,而不是只剥夺某一种车型的准驾资格。交警部门认为他们作出的处罚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论驾驶的是哪种车型,上路行驶都有危险性。国家法律规定,剥夺醉酒危险驾驶行为人上路驾车的整体资格,就是为了杜绝行为人酒后驾驶任何机动车上路行驶,而不是只针对一种车型作出处罚。

思明法院法官 曹玲:从整个立法目的而言,我们的处罚也就是为了整个交通、公共的秩序,所以你醉酒后驾驶车辆,不管你的机动车车型是什么,其实给整个道路都是带来公共的危害,针对这个危害,我们对应的一个处罚,就是取消他上道路去驾驶机动车整体的资格。

最终,思明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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