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加强危险货物管理:层层压实责任 对安全隐患“零容忍”

厦视新闻 2021-11-16 19:34:38

2021-11-16 19:34:38

近年来,我市港口及航运业快速发展,危险货物吞吐量和仓储量也呈现上升趋势。目前,厦门港共有港口经营人67家,其中18家是厦门辖区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为此,厦门港口管理局及相关下属单位,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这天上午,记者跟随厦门港口管理局港航执法支队一大队的检查人员,来到厦门市鹭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的石湖山油库,拥有2个3000吨级泊位和8个装车发油装置,具备管输进油、码头油船进出油等功能,同时承担着我市航空油料的中转任务,年综合吞吐量约150万吨。检查人员从作业和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入手开展安全检查,现场没有发现隐患问题。

厦门港口管理局港航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洪毅辉:我们主要从码头的作业现场,码头的装卸设备,输油管道,消防应急系统,以及消防设备,应急设备等各方面,开展一系列的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基本上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求企业立即开展整改,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整改的企业,我们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今年上半年,港航执法支队共开展相关执法检查185次,出动执法人员497人次,检查单位场所178家次,发现隐患48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个别码头部分消防器材“三定卡”缺失、港区道路标识标线部分缺失、集装箱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等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书面记录,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确保危险货物作业码头的生产安全。

此外,厦门港口管理局也根据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记者还了解到,新《规定》删除了原先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试运行的相关规定。此前,运营危险货物港口的企业在拿到《港口经营许可证》前,必须经过为期半年的试运行,但该阶段由于部分设施设备还未验收,因此试运行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取消试运行规定,明确企业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不仅保障了港口的安全管理,还省去半年试运营期,加速企业投产运营。

厦门港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 林德清:取消这个项目后,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将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设施一步到位,避免了一些项目影响安全生产作业,修订《规定》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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