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设立文艺发展专项资金 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正式实施
昨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欧阳丽娟接听市长热线,介绍了即将设立的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记者了解到,该专项资金除整合原有一些专项、单项文艺扶持政策外,还将推出一些新的项目资助。目前相关工作仍在筹备中,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正式实施。
根据国家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相关意见,为推动厦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助力厦门打造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文联共同研究决定设立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欧阳丽娟介绍,近年来厦门文艺事业蓬勃发展,受到广泛关注,厦门也因此被誉为富有艺术气质的城市。设立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旨在挖掘更多优秀文艺人才和优秀原创作品,营造浓厚创作氛围,打造更多“厦门制造”的文艺精品,推动厦门文艺从“高原”走向“高峰”。
记者了解到,即将设立的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主要资助的是文本创作项目、舞台艺术创作项目、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项目、闽南文化进校园项目、文化艺术活动项目、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等类别,涵盖了文学、电影、电视、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诸多艺术门类。
目前,申报受理程序正在调试中。届时,申报人只需登录程序填报相关信息,提交项目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申报工作。市委宣传部将组织专业的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定,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