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六):“1+1+4” 机制 为农民工权益保驾护航
在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事关参建各方和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去年5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农民工权益有了更好的制度保障。市建设局清欠办也进一步推出了“1+1+4”清欠工作机制,通过日常排查监管、投诉及纠纷处理、应急处置、联合惩戒等措施,打通了清欠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今天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我们一起来关注。
现场:我是建设局“1+1+4”政策执行官,只要是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项结算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都可以向我们反映!No problem!
业主单位:我是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用的施工材料跟我们之前商量的不一样,我不能给他们工程款。
“1+1+4”政策执行官:你们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工程造价有争议,可以通过造价站、造价咨询机构,或聘请律师协调解决。
施工总承包单位:我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业主没拨工程款,班组长又跑了,我根本没钱给农民工发工资,要找找他们去,没我的事。
“1+1+4”政策执行官:你们开工前可是交了工资保证金的,无论如何,都得优先给农民工发工资!我们会和人社部门把事情调查清楚。
农民工:我是工地做木工的,老板说工程款没到,我孩子又要上学了,他说不能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1+1+4”政策执行官:你不要着急,项目总承包对工资发放负总责。更何况,我们有施工合同履约检查、诚信体系扣分、或者和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等措施),如果情况属实,他们下一步就不能招投标了。
农民工:好的好的,谢谢。
“1+1+4”政策执行官:不客气,应该的。
农民工:那我就等你们电话了。
民生实事探访员 方曼丁:抽丝剥茧、化解矛盾,这样的场景在建设局清欠办,常有发生。去年5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农民工权益有了更好的制度保障。建设局清欠办也进一步推出了“1+1+4”清欠工作机制体系,通过1个组织架构文件、1个联动保障文件、4项具体工作机制,加强与其它职能部门的联动,解决“欠款”与“欠薪”相互交织、劳动报酬权益与民事纠纷纠缠等问题。
1个组织架构文件,即《市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1个联动保障文件,即《市建设局 人社局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根治欠薪联动机制的通知》
4项具体工作机制,即房建市政工程拖欠工程款处置、投诉处理、欠款欠薪应急处置、配合开展根治欠薪等,分别对清欠相关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民生实事探访员 方曼丁:哈喽!您好您好!
市建设局清欠办负责人 孙成胜:您好!大家好!我就是扮演“1+1+4”执行官的,我是市建设局清欠办负责人。我从事建筑行业三十多年,深深地了解农民工朋友的急难愁盼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常常是因为工程款(纠纷)引发,有了“1+1+4”工作机制,我们就能更好地厘清各单位的责任、划分工作边界,帮助企业和农民工朋友解决拖欠问题。
民生实事探访员 方曼丁:你们平常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呢?
市建设局清欠办负责人 孙成胜:其实,我们的日常工作可以概括为“摸、排、查”,包括日常监管、投诉及纠纷处理、应急处置、联合惩戒等等,对确有损害农民工权益的建设单位,我们会(采取)责令整改、约谈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
市建设局清欠办负责人 孙成胜:我们可以看到,每一个工地都有像这样的一块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里面有劳动监察支队的受理电话,还有厦门建设局受理工程款投诉的电话,便于大家监督。
模板班组工人 张建林:之前其它项目也发生过工资没有按时发放的(情况),我们通过公示牌上的电话,打电话给建设局清欠办,他们会及时沟通相关部门,让我们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收到我们的辛苦钱。
厦门中联永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亚文:当项目存在欠薪、欠款等纠纷,或工程款不能及时解决等问题,一旦我们反映到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他们都能积极协调业主单位给予解决,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
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处长 张进金:下一步,我们重点要跟踪、督促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我们会结合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到工地一线去,落实(政策)落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早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