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厦门入选

福建新闻联播 2021-11-06 17:42:50

2021-11-06 17:42:50

日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

决定在全国21个城市(区)

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福建省厦门市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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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名单


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通知》提出,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


重点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


与此同时,各试点城市(区)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及时向全国推广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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