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双十一”:善用条款 可无损退回定金
眼下,到“双十一”的正日子还有些时日,如何在这个网络销售旺季里,尽量避免“踩坑”呢?一旦“踩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也采访了市市场监管部门,我们一起去听听他们的建议。
善用条款 可无损退回定金
10月20日就提前开始的“双十一”,经过近十天的宣传,不少消费者可能已经下了不少定金,等到昨天凌晨要付尾款了,才发现自己买的太多。那么这个“定金”可以退吗?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介绍,“定金”是具有合同效力的,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无法申请退款,如果消费者不付尾款,定金会被商家扣除,如果是商家要取消“定单”,就要赔付消费者双倍的定金。不过,消费者也可以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款,拿回自己的定金。
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科员 王宁:付完尾款,商品到货之后觉得不合适想退款,这种情况下,有些商品消法规定是不适合无理由退货的。比如说定制的商品,生鲜易腐的商品,或者报纸期刊这种特殊的商品。
明降暗升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
另外,“双十一”各种眼花缭乱的活动中,也曾出现过部分商品价格“明降暗升”的情况,如果发现这样的问题,消费者该怎么处理呢?
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科员 王宁:遇到有的商家不诚信,明降暗升的话,建议消费者保存好消费的证据,尤其是明降暗升的证据,然后向商家所在地或者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这可能会涉及到,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了。
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双十一”期间,也是网络诈骗的高发期,尤其是一些退款退货的情况,消费者一定要在官方网站进行操作,切勿上当受骗。
另外,以往“双十一”期间,也是网购消费投诉的高发期,但是从这两年的数据看,消费者更趋于理性,商家也逐渐规范,网购的消费投诉量并没有大幅增长。过去的一周,我市12315热线登记的网购类投诉为200多件,与日常数据基本持平。
留存凭证 方便日后维权
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科员 王宁:建议大家理性消费,要做好消费规划,而且要做好配送延迟的心理准备,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尤其是购物发票之类的,有利于后期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