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湖里区发布疫情防控第23号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展览活动疫情防控,坚决堵住漏洞,防范化解风险,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严控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控措施不到位不举办。
(二)坚持“谁主办、谁负防控主体责任”,主办方必须制定相关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按方案严格执行;举办方必须督促落实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承办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场所提供单位要划定明确的功能分区,配备相应的防疫设备和物资,加强现场人员的管理和环境的消杀。
二、明确防控要求
(一)对主、承办方的要求
1.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内容,防控人员编组和任务分工,风险评估,活动时限,健康监测措施,防疫物资准备,临时隔离点设置,应急处置流程。
2.要制定参加活动人员花名册。应详细登记参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
3.工作人员派出单位需统一组织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会务组需督促参会人员签署《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并核验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双绿码”后,符合要求发放证件。
4.接待期间工作人员要每日开展自我健康状况检测,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等疑似症状,不得上岗。
(二)对参会人员的要求
1.境外入境未超过21天隔离人员不得参加。
2.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旅行史和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不得参加。
3.出现本地疫情的地级及地级以上市入厦人员不得参加。
4.外地入厦参会参展人员须分别提供入厦前48小时和会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入厦与会前48小时重合无需重复提供),若会议期较长(超过48小时)参会需重新检测。
5.本地相关人员须提供会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待酒店非一线相关服务人员仍需按照“应检尽检”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6.有发热(体温≥37.3℃)症状的人员、有咳嗽、腹泻、乏力等身体异常且未经就医排查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议展览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必须坚决予以劝阻。
7.参会期间某地区发现疫情或升级中高风险地区,该地区入厦人员需立即撤出活动现场接受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对会议、展览的要求
1.会议活动座位率不超过会场总座位的50%、展览参加人数不得超过场所最大承载量的50%;
2.除发言人之外,与会人员均须全程佩戴口罩;
3.进入会场之前,要测温、验码、扫码;
4.有序进出会场,排队时应保持1米距离。
(四)对活动用餐的要求
1.每张餐桌控制10人以内;
2.要有公筷、公勺;
3.非就餐期间须佩戴口罩;
4.就餐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小时以内。
三、严格审批流程
辖区内举办的50人以上线下会议活动、辖区内举办的所有线下展览活动,由承办方(场地提供单位)在活动举办前7个工作日向区文旅局递交《湖里区会议展览活动申请表》(详见附件),经区文旅局、区卫健局、湖里公安分局联评联审后报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批,签批结果由区文旅局书面告知承办酒店。
附件:湖里区酒店举办会议展览活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