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创新进步条例(草案)》提交审议:提出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免责机制

厦视新闻 2021-10-25 19:39:41

2021-10-25 19:39:41

《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创新进步条例(草案)》今天提交会议初审,该《条例(草案)》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将为我市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提供更加有力、更加精准的法治保障。

2008年,我市颁布了《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法规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全市科技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去年,我市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54家,创历史新高,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37件,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百亿元。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科技创新环境建设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将修改《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作为今年的立法项目。

《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创新进步条例(草案)》,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出发点,围绕创新科技工作机制、促进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创新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其中,针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问题,《条例(草案)》通过完善决策机制、明确激励机制等方式加以推动,并提出要建立成果转化免责机制。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 陈李升:明确政府部门以及政府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主体在工作中尽职免责的前提条件,并增加监察委员会、审计、财政等部门实施审慎包容监管的表述。努力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

此外,《条例(草案)》还通过创新科技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等举措,推动自主创新,激发创新活力。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 陈李升:“业绩突出的青年科技人才可以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前增加“不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限制”的表述 打破“独立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互为条件的逻辑怪圈,助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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