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多部门出台具体举措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连日来,我市人社、住房、税务等多部门纷纷出台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在招工奖励、稳岗补贴方面,我市对企业今年10月至12月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或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缴交社保并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2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招工奖励;企业今年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或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补贴。
在公积金方面,今年9月至12月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逾期利息。
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市税务局也把10月份纳税申报期延长至10月31日,受疫情影响期限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还可依法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