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五部门发文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岛内新房取得产权证满5年方可交易
昨天,市住房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快上涨;在岛内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
根据《通知》,我市将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商住用地综合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等房地联动出让方式;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严格控制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快上涨;加强住房限购限售管理,在继续执行现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参与竞买“法院拍卖房产”的人员,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此外,《通知》还明确,我市将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巩固前阶段打击“学区房”炒作的成果,强化一、二手市场联动,同步推进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和二手住房市场专项整治。
市住房局昨天还就《通知》涉及的本次调控政策做出解读,指出,房地联动的土地出让方式,将引导企业理性拿地,对稳定预期具有积极作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合理定价,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时承诺半年内不作价格调整,可引导开发企业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实价实折销售。而岛内新房满5年上市交易的规定,将抑制岛内新建商品住宅市场较热的现象,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进一步满足刚需和改善型群体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