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21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骨干人才)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2017〕3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厦门市2021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骨干人才)配售方案》及《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有关规定,2021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骨干人才)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9日,共受理49户。经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信用信息联合惩戒等部门反馈的户籍、人口、住房及诚信等情况进行核查,现将49户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审核结果
申请人王哲(顺序号20212100001号)等49户在家庭户籍、人口、住房、诚信等方面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现将49户申请家庭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确认其轮候资格。
二、公示事项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10日-9月16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21年9月10日-9月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
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情形的49户申请家庭名单(右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