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
记者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一年一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集中申报缴纳工作开始了,申报期限将持续到9月30日。
根据《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2021年9月1日起开始申报缴纳。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总数0.8%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今年用人单位可以继续享受减免政策。
市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四级主任科员 叶骐:如果企业用工人数在30人以下是可以享受免征优惠,如果企业用工人数在30人以上可以享受减半优惠。除企业以外的用人单位享受分档减缴优惠,也就是按照应缴费额计算出来的90%来进行缴纳,减免10%的优惠。
据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旨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而向用人单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去年我市有近30万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残保金申报,缴纳残保金2.46亿元。随着我市新开办企业数量的增多,今年需要进行残保金申报的用人单位数量也将进一步增加。
市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四级主任科员 叶骐:需要特别提醒的,如果企业已经安置了残疾人,或者是符合刚才提到的免征条件的,也仍然需要按照规定时限,到我们电子税务局或者各办税大厅来进行按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