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机构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等纳入督导问责

人民日报 2021-09-01 15:23:26

2021-09-01 15:23:26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双减”曝光台。《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后,针对教育培训机构将如何督导?

在教育部今日召开的发布会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双减”工作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决策工作,教育部一直将其作为重点在抓。《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第7条第2款明确,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者出现严重违规的,属于问责情形。此外,没有按照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规行为,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等等这些行为的,也是《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管辖的内容。

2021年,“双减”和“五项管理”(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督导作为“一号工程”,从监督角度不断发力、推动落实。田祖荫介绍,一是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5—7月,各地共组织责任督学27.5万人次,到24.8万所学校开展督导,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二是组织国家督学开展交叉检查。5月至6月,组织16个督查组,对30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进行实地督查,基本掌握了各地动态。三是建立重点事项半月通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将直接曝光并启动问责程序。目前,各地通过教育督导推动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的工作机制已建立,整个教育系统都已“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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