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吃得更放心 群众食安满意度厦门位居15城之首

厦门日报 2021-08-23 09:34:55

2021-08-23 09:34:55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你点我检”进商圈活动,随机抽检重点商超货架上的各类食材,并邀请市民代表见证抽检全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对后厨“阳光操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元初超市磐基店内,高于国家标准、贴有“鹭品”商标标识的“供厦标准”食品,让质量安全更有保障。

在大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的指导下,厦门市锦大华食品有限公司重新选址并进行厂房装修,规范生产流程,成功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本版图/市食安办提供)

这些年如果您在厦门生活,不难发现身边每天都在发生着的变化:曾经污水横流臭气熏人的农贸市场,已面目一新整洁干净;以往总担心生鲜果蔬有农药残留,现在农贸市场的显示屏上每天都会公布当日生鲜的检测结果,不放心的话还可以在快检室现场检测;家附近的一些小餐饮店,也开始公示食品安全动态评定等级和监管部门的检查信息,用餐的安全感和舒适度直线上升……

这些变化,得益于厦门近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努力和付出。厦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每年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写入市委全会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创城五年多来,厦门市达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标准,并有效推动了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工作机制创新。在国务院食安办对第二批创建城市中期评估中,厦门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位列15个城市第一;近三年福建省食安委对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综合排名中,厦门均位列第一或A级。第三方机构测评结果显示,群众对厦门食品安全满意度持续高于80%,创城知晓率高于85%。

智慧监管

一张小票

让青菜源头可溯

一棵青菜,叩开厦门市场的大门,几经流转,最后装进一位厦门市民的菜篮子里。在这趟旅程中,它不仅要领取“通行护照”,且全程都处在“一张网”的监控之下。

为确保出现在市民餐桌上的食材都能查得清来源和去向,厦门2005年就在全国率先探索食品安全互联网追溯监管,并在全省率先建成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覆盖食用农产品、水产品、预包装食品,并贯穿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出入境、流通、消费全过程。该平台与厦门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和厦门市食品药品监测预警中心实现信息互联,基本形成了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追溯链。

目前,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已将9万家经营主体的46万种食品纳入管理,追溯覆盖面超过90%,预包装食品追溯量居全省第一,为日常监管、风险管理、产品召回等提供精准数据支撑。2020年,厦门追溯监管模式入选全国十大“智慧监管”典型创新举措。

在厦门一些已完成改造提升的智慧市场,消费者买一把青菜,只要扫一扫溯源小票上的二维码,就能查询菜是从哪个地方进过来的,可以追溯到最根本的基地;餐馆等经营者还可以凭溯源小票,在市场的“上市凭证自助服务终端”上打印“上市凭证”。市场监管部门在试点农贸市场配备了智能追溯秤,通过智能溯源秤打印销售小票,可将食用农产品的入场信息、食品检验信息、销售信息等串联起来,不仅督促了经营者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也提升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2020年,为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厦门还开发上线了进口冷链食品申报管理系统,在全国首创进口冷链食品“一码通行”制度,实现“一口申报、一码通行、一网追溯”,并在集中监管仓探索实施检测、消毒智能化。这一套进口冷链食品智慧化管理经验,在全省被推广学习。

据统计,依托全市统一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一张网追溯监管平台,厦门全市食品追溯覆盖面已超过80%,迄今已发放多达1.9万个绿色“入厦通行码”,建立起准出准入高效衔接机制。

严管重罚

“明厨亮灶”让店家“阳光操作”

2016年8月起,厦门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通过采用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或参观窗口以及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公开展示后厨进货查验、后厨加工、凉菜制作、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实现“阳光操作”。

亮出后厨,可使消费者参与监督,明明白白选择消费,确保吃得安心、放心。近年来,通过建章立制、示范创建、以奖代补等手段,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行业树立了“整齐划一、洁净卫生、透明公开”的“齐洁明”标准,大幅提升了我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推进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随着网络订餐蓬勃兴起,对外卖平台的监管和引导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主动顺应变化,加大投入建成网监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网络订餐数据搜索比对、大数据查询和信息互通共享三大机制,实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网店的自动化排查;同时,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无实体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在“美团外卖”和“饿了么”外卖平台下线了14120个证照资质存在问题的网店,商户证照规范率大幅提升至99%以上。

规范管理

精细指导让小作坊大变身

提起食品加工小作坊,大家的印象都是“加工场所狭小、噪音扰民、从业人员素质低、卫生脏乱差”。小作坊加工出来的食品是否安全,往往令人生疑。现在,这种状况在厦门已逐步成为历史。

今年1月成功完成转型升级、拿到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厦门市锦大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整洁明亮,包装区、冷却区、更衣室等功能区一一分开;工作人员身穿统一工作服,戴着白色帽子、口罩和手套进行糕点制作。事实上,它的前身就是一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锦大华糕点加工厂。

公司负责人陈锦华告诉记者,他们做糕点已经有十几年了,以前产品包装上连生产日期都没有,总被人质疑是“黑作坊”,也曾“一遇到食品检查就东躲西藏”。2017年,在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的指导下,他们重新选址并进行厂房装修,按相关要求规范生产流程,取得了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糕点的质量也有了保障。

为提升小作坊食品供给水平,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印发《厦门市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三年行动计划》《厦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提出到2021年末,使小而美、小而精的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建设成为常态,使小作坊成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民心工程的战略目标。

2016年以来,全市创建了45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成立了1个特色食品小作坊联盟,10家小作坊成为厦门特色食品品牌,截至今年6月底,厦门辖区250家小作坊已全部取得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

不仅是小作坊,厦门的食品小摊贩也实现大变身。2019年12月,厦门制定出台《厦门市流动摊贩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开展流动摊贩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前提下,在流动摊贩比较集中的地方或空余闲地设置“摊规点”,变杂乱为有序、变分散为集中、变流动为固定。目前,全市各区已设置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29个,容纳摊位903个。

标准引领

“供厦食品”让质量更有保障

今年7月,厦门市民期待已久的首批贴有“鹭品”商标标识的“供厦标准”食品,陆续上市供应。在沃尔玛山姆会员店,猪脊骨、猪筒骨等肉类,以及苹果、莲雾等水果已经贴上了“鹭品”商标。正在选购的市民王小姐向记者表示,看到“供厦标准”四个字,让人对食品的品质更放心,而且这些食品的价位都还算适中。据了解,在山姆会员店,贴有“鹭品”标识的产品上架一个多月来,销量比贴标前增长了近20%。

厦门80%以上的食用农产品从外地输入,食品安全输入性问题一直是影响市民群众“舌尖安全”的重要因素。2019年,厦门市委市政府明确将供厦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列为食品安全十四大重点工程的首要工程,对标港台、欧盟、新加坡等国内外先进标准,以米、面、肉、食用油等关系民生的大宗食品为重点,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供厦食品安全标准。2020年,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出台了《供厦食品评定规范》《供厦食品“鹭品”标识使用办法》两项制度,为企业自愿申请供厦食品“鹭品”贴标提供了机制保障。

截至目前,厦门已制定发布42项供厦标准,11个农产品标准共307项安全指标严于国家标准,平均每个产品有30项指标严于国标。全市已有20家企业88种产品通过评定,加贴供厦食品“鹭品”标识上市销售。

【数读食安】

我市多措并举

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本级预算。2019年厦门市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约1.9亿元,2020年约2.1亿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机构建设、监管能力建设、供厦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

●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厦门逐年扩大食品安全抽检范围和频次,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量达8份/千人,2021年达9份/千人,人均抽检量稳居全省最高。

●实施公共责任险制度。厦门市政府2020年出台《厦门市食品安全公共责任保险方案》,每年投入约900万元购买食品安全公共责任保险服务,保险范围包含市域范围内发生的公共食品安全事件产生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责任。

●全面督促落实管理责任。厦门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广“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App,实现食品生产企业抽考覆盖率和合格率100%;率先全省创新自主开发微信版“厦门市食品安全培训考试系统”,已免费培训考试从业人员13.3万余人次。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

●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食品违法案件773起,罚没金额9933万元;公安机关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81起,办结公安部督办案件2起。2018-2020年,厦门海关立案侦查厦门市辖区内食品走私案件57起,案值人民币3.86亿元,涉税人民币1.03亿元;走私冻品刑事立案4起,总案值人民币580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1200万元,被海关总署缉私局列为二级挂牌督办案件。

●推行信用监管。厦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领域,建立完善信用档案、信用归集、严违名单认定以及联合惩戒等制度。2019年以来,全市已对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的18人实施食品行业限入,推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强化诚信自律。厦门持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目前全市已有12大超市品牌47家门店进行了公开自我承诺。

厦门食安创城

大事记

●2014年11月,国务院食安委在厦门召开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推广厦门食品安全治理经验,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宣布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2015年9月,国务院食安委将厦门列为第二批创建试点城市。同年10月,厦门市委市政府迅速部署启动创城工作,并将其列为市委市政府“一把手”主抓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2016年以来,厦门分管市领导在各区轮流召开创城工作现场推进会,听取创城工作汇报,现场参观点评亮点,会前由市食安办会同媒体记者开展明察暗访,在会上以视频形式曝光问题,责成各单位举一反三,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效果。

●2017年,市委市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五主”(党政主抓、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主官主责、人人主人)责任体系,并调整市食安委组织架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任第一副主任,提升了食品安全工作规格。

●2018年,市委政法委、市食安办推动“食安工程”多年建设,列入全市平安建设实施考核。2018年度全国首次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厦门获评优秀。

●2019年,市委市政府率先全省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食安工作有关单位责任清单,将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督查重要内容。食品安全列入对区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分值比重超过3%。

●2020年,厦门市委市政府出台《厦门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建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2年)》,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提出十四大重点工程、十大攻坚行动,明确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020年12月,厦门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启动全面自查,并报请省食安委开展了省级初评。

●2021年7月,按照省食安委部署,在前期自查基础上,厦门市针对国务院食安办今年6月15日出台的新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进行了补充自查。经综合评价,厦门创城达到《评价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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