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没那么简单,车企更应审慎
日前,认证名为“美一好”的个人公众号发布讣告称, 8月12日下午2时,其品牌管理公司创始人林某钦(昵称“萌剑客”),驾驶蔚来ES8汽车启用自动驾驶功能(NOP领航状态)后,在沈海高速涵江段发生交通事故,不幸逝世,终年31岁。该消息引发网络热议,也让自动驾驶再次站上风口浪尖。
针对上述事故,蔚来有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蔚来汽车NOP(Navigate on Pilot)不是自动驾驶,仅为领航辅助功能,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后续会发布相关情况。疑似由“自动驾驶”引发的事故已不是第一次出现。这说明,当前火热的“自动驾驶”概念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值得警惕。
在互联网时代,“自动驾驶”概念无疑显得高级。很多车企在兜售时,乐意力推“自动驾驶”这一功能和概念。然而,却有意无意地忽略“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的区别。一旦这些“高级”功能被消费者使用,无疑增大了消费者的风险。
“自动驾驶”不是厂家自己能说了算的,国内外在这项技术上有严格的界定和规范。根据国际汽车工程师学会(SAE)定义,自动驾驶分为L0-L5六个级别,L4级以上才可开始摆脱人为干预,行业也公认L4以上才是真正的自动驾驶,L4级以下则被称为辅助驾驶。去年3月,我国工信部发布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中,驾驶自动化等级分为0级-5级,3级才开始被称作有条件自动驾驶,3级以下则均被认为辅助驾驶。
然而目前,市场上车辆所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基本仍处于国际标准上的L1、L2级别或国标下的2级、2级以下,也就是辅助驾驶,驾驶员需对驾驶车辆全权负责。但是,许多车企在进行宣传时却多有概念模糊,将自动驾驶作为“卖点”。例如,据报道,蔚来、小鹏汽车、理想汽车的辅助驾驶中文名称中均含有自动两字,特斯拉的辅助驾驶英文名字为AutoPilot。宣传中的“自动”二字很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要真正实现自动驾驶,首先是技术上必须足够成熟。可毋庸讳言,目前大多数新能源车的智能化程度远未达到真正的“自动”功能,甚至辅助驾驶功能的应用也还存在缺陷。
当前,即使在汽车产业高度发达的欧美国家,自动驾驶也还停留在试验阶段,在技术上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除了技术上,自动驾驶可能带来的复杂的责任认定、数据隐私等社会问题也不少。
例如,美国早在2017年就进行了自动驾驶法规的讨论和立法尝试,但一些律师和地方官员认为自动驾驶技术并不成熟,担忧自动驾驶的安全问题和责任归属问题难以解决,因而相关法案未能推出。同时,多起自动驾驶的事故也引起了民众的反对,这也使得美国的自动驾驶迟迟难以开放。
近年来,我国自动驾驶发展步伐加快,多个城市先后划定了自动驾驶的路测范围。但无疑,自动驾驶离真正开放,无论是技术上还是在配套法律法规上,还有不短的路要走。
面对市场上“自动驾驶”乱象,8月1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规定,要加强自动驾驶功能产品安全管理。但在此之前,作为厂商,必须有行业自律,为消费者打造一个真正自动、安全的汽车市场。车企需要扎扎实实做好相关技术,并负有对车主进行相关教育的职责,切不可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就将辅助驾驶吹嘘成“自动驾驶”作为“卖点”和噱头,因为这将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是对车主和社会的极大不负责任。近来国内外多起自动驾驶的事故就是殷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