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开始!创业补贴申请条件放宽了!厦门创客快接招→

厦门人社 2021-08-11 12:42:15

2021-08-11 12:42:15

在厦创业的小伙伴们

好消息来啦!


为了

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支持创业就业

市人社局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

(厦人社规〔2021〕2号)

该通知进一步

低了申请门槛

扩大了创业扶持对象范围

申请受理工作已于本月开始

符合条件的厦门创客们

抓紧来申请吧~


先来看看具体内容


01

支持创业平台建设




图片

1


创业大本营认定

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三农主题创业服务载体可择优纳入创业大本营规划,实行统一挂牌。


2

创业大本营吸纳带动就业奖励

创业大本营入驻创业实体每新吸纳一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


3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

符合条件创业大本营,可以申请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及以上级别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


4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大本营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02

支持个人自主创业


图片

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财政供养人员除外):

●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来厦创业港澳台同胞;

●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上述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可按照下述条件要求申请相关补贴奖励


1


创业项目启动补助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之后在厦创办经营实体,符合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条件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启动补助。


2

创业场地补贴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之后在厦租用场地创办经营实体,符合创业场地补贴条件的,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


第1—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


3

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奖励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之后在厦创办经营实体,每吸纳1名人员就业,符合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奖励条件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1万元。


4

创业项目成果奖励

经专家评审,入选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参加成果展示推介活动的,每个项目给予2000元的入库项目奖励。


5

优质创业项目奖励

在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中,对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个5万元/个3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03

创新公共创业服务



图片

1


开业指导服务

组织专业对口、经验丰富的创业指导专家,采取预约对接服务方式,为有创业意愿的初期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服务。


2

咨询指导服务

依托创业指导专家团,采取线上预约,线下服务模式,为各个阶段的创业者提供市场营销、财务税收、人力资源、法律等方面的个性化指导服务,帮助其解决创业中的困惑和问题。


3

创业主题服务

根据创业者的共性需求,组织各类专家开展公益性专题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解读创业扶持政策、剖析创业典型案例、讲授经营发展理论等。


创业福利


已经可以开始申报啦!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

快抓紧时间登录

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https://app.hrss.xm.gov.cn/ggfwwt-auth/zdcypt/index)

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申报


04

申报步骤




>

01

注册/登录


>

02

进入对公平台


>

03

市级优惠政策


>

04

创业优惠政策


>

05

在线申请

最后

为大家附上

05

咨询电话



1


创业平台建设、公共创业服务

市劳动就业中心:
5205501


2

自主创业服务

各区就业中心:

思明区5863055


湖里区

5612562

集美区

6077781

海沧区

6588390

同安区

7313396

翔安区

7889783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

快来申请吧!


(记者:乔稚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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