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奖励办法10日起实施: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可得1万元奖励
“一键拍摄记录,实时上传”,近年来,我市很多的车主在车上安装了一款特殊的行车记录仪,随时拍摄路面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给交警部门,不但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还能得到奖励。为了优化这种全民参与改善交通环境的良策,近日,交警部门发布了新的《厦门市市民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新办法将在本月10日正式实施。
这些记录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画面,都是市民举报给交警部门的。交警部门介绍,从2017年1月厦门交警“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上线以来,越来越多的市民安装了符合接入标准的行车记录仪,一键拍摄、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得到了相应的奖励。
市交警支队宣传法制大队民警 陈继洪:从过去4年多,举报奖励措施实施情况来看,这种做法可以对交通违法行为产生很好的震慑效果,驾驶员感觉,违法行为不仅有路面交警在管,有监控探头在管,还有千千万万的市民在一起监管。
为了让举报奖励措施发挥更大的作用,从本月10日开始,交警部门将实施新修订的《市民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新办法增加了对交通肇事逃逸、机动车超载、违法改装等15项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经查证属实的有效举报奖励金额在150元到10000元不等。
市交警支队宣传法制大队民警 陈继洪:这次我们增加的15项,都是容易引发比较严重的,甚至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对市民生活影响比较大的违法行为,需要市民通过电话举报,拨打110,以及我们交警支队的12123热线,到各交警大队现场来举报,举报以后我们接警,派民警处置,经查证属实的话,我们会通知举报人来申报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