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坚持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把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市将开展12-17岁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户籍不限)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学校将统一组织安排。目前,国家药监局批准了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3-17岁人群开展紧急使用,疫苗Ⅰ/Ⅱ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在3岁-17岁人群中,接种2剂疫苗后,安全性良好,中和抗体阳转率高,免疫原性良好。
疫苗接种,对于自己而言是免疫、是健康;对于孩子而言是呵护、是关爱;对于社会而言更是责任、是义务。孩子的生活主要在学校和家庭,每个孩子都接种,学校才安全;每个家庭成员都接种,家庭才安全,孩子和学校才真正安全。保护好孩子就是在保护我们的未来!这有赖于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请各位家长和广大青少年学生正确认识新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及时主动接种,做到“应种尽种、应早尽早”,有序完成全程接种,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建设幸福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宝贵力量,共同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在接种前请您务必了解以下几点:
一、您的孩子还未成年,需请家长或学校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接种时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佩戴好口罩。
二、接种前,请监护人认真阅读《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12-17岁用)》并签字,同时填写《共同居住人(18岁以上)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工作。
三、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
四、接种后一定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
五、接种后仍要继续遵守“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少聚集”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