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评审认定新一批青年人才 申报时间:截至8月23日

厦门日报 2021-07-23 12:22:48

2021-07-23 12:22:48

厦门市第四批杰出青年人才暨第六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开始了。申报人可登录“i人才-厦门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irencai.gov.cn),点击“厦门市青年双百人才申报”飘窗或“双百计划申报入口”填写申报书。申报人属于教育、卫生、文化领域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和推荐。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8月23日。

团市委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团市委将通知申报人,申报人应按要求将完整纸质材料进行现场提交。

联系电话:2020208; 2070099

联系邮箱:2070099@163.com

申报评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杰出青年人才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引进或意向引进到厦门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企业4倍,事业单位2.5倍),并符合《厦门市第四批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的青年人才。

青年创新人才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和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中,或在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企业4倍,事业单位2.5倍),从事一线技术研发、应用研究、设计制造等工作1年以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符合《厦门市第六批青年创新人才A类认定标准》,认定为厦门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A类;符合《厦门市第五批青年创新人才B类认定标准》认定为厦门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B类。

在教育、卫生、文化三个重点社会事业领域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每个行业推荐不超过10名,以评审方式参评,评审由团市委、市委组织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青年创业人才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业1年以上者,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自主创办的企业(单纯产品销售型企业除外)中持有20%以上股份,为该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2.创办企业原则上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以上,近2年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应纳税额达到4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合理;

3.经营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创业企业正在进行技术成果转化,或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研究及推广,创业项目为企业自主研发或创新商业模式的,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可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注意事项】

1.已入选我市“双百计划”的人才不参加评选。

2.同一批次同一单位入选青年创新人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评选认定标准详见“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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