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服务保障再升级 “留厦六条”推出

厦视新闻 2021-07-21 20:06:00

2021-07-21 20:06:00

20日,市委人才办发布,我市推出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六条举措,包括提高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个税奖励、医疗保健等,精准对接各类人才需求,加快提升人才生态和公共服务质量。

在人才补贴方面,我市将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按新的标准发放补贴,即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生每人1万元。我市于2017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针对毕业生群体的补贴政策,近年来不断修订实施细则,无论从补贴力度还是覆盖广度,都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最高水平。目前,我市已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近1.5万人超4.5亿元。

在配偶安置方面,修订后的政策将全日制博士,也纳入配偶安置政策覆盖范围,明确了随迁配偶的安置工作岗位类型,可以参照原工作性质统筹安排。

在子女教育入学上,将通过分层分级统筹安排的原则,给予部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符合要求的A+、A、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在市、区教育部门推荐的同类优质公办学校就读;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在安居方面,高层次人才可按现有规定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5年且在厦工作满5年后,政府拥有产权可按比例逐年赠送给人才,人才住房满10年后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费用,大大缩短了政府拥有产权赠予人才的年限。近期,我市有关部门还在研究更优惠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计划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近期将推出在厦大学生“五折租房”等举措,让更多人才能够安心来厦工作生活。

此外,新举措还对人才的个税奖励和医疗保健政策进行了优化。个税奖励从总部经济高管拓展到企事业单位所有B类以上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的医疗保健待遇标准也提高了,可纳入医疗保健优惠体系的对象,拓展到了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并在厦全职在岗工作的所有A+、A、B、C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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