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开展海事法院诉非联动机制建设情况视察
厦门海事法院通过诉讼与非诉讼方式联合解决纠纷,近几年来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到泉州,就“厦门海事法院诉非联动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组一行赴厦门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内的泉州石狮、晋江港区,调研海事审判与诉前调解衔接互动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厦门海事法院相关情况汇报。2018年至2021年6月,厦门海事法院委托其聘请的石狮市祥芝渔业协会和晋江市深沪镇渔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调解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共计287件,诉前调解案件占比57.17%,较好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的纠纷化解目标。
视察组认为,厦门海事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在所辖区域全面探索建立和推进诉讼与非诉联动工作,基层涉海纠纷得到有效分流、妥善化解,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视察组建议,厦门海事法院要主动对标对表“海上福建”建设要求,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改革创新,健全联动保障机制,进一步密切海事审判与诉前调解的衔接和互动,不断提升海事司法工作效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化海上纠纷治理新格局。
市人大法制委委员 黄鸣鹤:不同主体之间我个人感觉可以通过信息化的系统来提升,(包括)要素式的一些文书格式、无纸化作业、在线的同步互动、碎片化时间的一些交流。如果线上线下相融合,这项工作会做得很好。
市人大法制委委员 杨立茂:厦门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在全国是率先立法的。希望我们利用率先立法的优势,解决目前碰到的调解员积极性不高,或者权威性不够(的问题)。尽量用我们现有立法中间的一些机制或者方式,有效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