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非营运车辆从事汽车租赁 一租车公司被处罚

特区新闻广场 2021-07-13 21:47:25

2021-07-13 21:47:25

租车,是不少人的出行选择,尤其是在暑期,很多人会租车出游。但租车的时候大家可得多留意,有可能您租到的是一辆非法营运的车辆。到底要怎么辨别,我们来看交通执法人员在翔安查办的一起案件。

当天上午10点左右,在翔安滨海东大道马新大桥上,执法人员查询系统发现,一辆车身喷有汽车租赁标识的白色小轿车,却处于“非营运”的状态。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拦下了这辆小轿车。

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小哥我跟您说,这辆车是非营运的,租赁车的(行驶证)使用性质是写租赁。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没有取得租赁汽车证上路营运的租赁车辆,属于非法营运。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翔安大队一中队 李登辉:市民在使用租赁车辆的时候,要注意一下,看这辆车有没有取得租赁汽车证,可以从车辆的行驶证使用性质一栏体现。如果没有租赁汽车证的话,使用性质是非营运。

执法人员询问驾驶员后了解到,他是在5天前,通过某租车APP租的这辆小轿车,租用时间是5天。在这5天时间里,这辆车已经跨省行驶超过1千公里。执法人员表示,非法营运车辆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消费者租用这类车辆后,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问题,很难维权。现场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这车辆,不过为了降低对租用人员的影响,他们表示可以让驾驶员先将车开到目的地,并帮助他们协调租车公司退回部分费用。

另外,因为使用未取得租赁汽车证的车辆,从事汽车租赁的违法行为,这款租车APP的所属公司将被交通执法部门处以17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的罚款。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翔安大队一中队 李登辉:租赁汽车证是要由(所属)公司提供相应的材料,到市交通局办理。我们也会约谈(该公司),让他们尽快‌‌排查公司还没有取得租赁汽车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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