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来了!厦门出台“非改租”新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07-08 16:19:05

2021-07-08 16:19:05

昨日(7月7日),我市发布

《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

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商业、办公、工业、仓储、

科研教育等非住宅类存量房屋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建为

保障性租赁住房

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

不补缴土地价款

助力加快盘活闲置房屋资源

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我市“非改租”政策背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住房问题是民生大事。我市作为人口净流入城市,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为来厦就业人员,尤其是为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城市基本工作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尤为重要。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高度重视来厦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综合施策,多渠道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力度,着力稳房租、留人才、保民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市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导向,加快盘活闲置房屋资源,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全面构建“稳租期、稳租金”的住房租赁体系。

方案一发布便引起广泛关注

对于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

我们也做了更细致的解读

快一起来看看~

方案允许哪些非住宅类存量房屋改建?

房屋产权人或受房屋产权人委托的实施单位(含受委托代理的整体运营承租人等),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申请将本市行政辖区内经合法批建并已建成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住宅类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

商办类房屋应以地块、楼栋(梯)或独立楼层为申请单元;

厂房、仓储类应以地块、楼栋为申请单元;

旅馆、科研教育类应以地块为申请单元。

同一改建项目的房屋必须为单一主体产权。

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租给谁?

改建后每个房间多大?

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每套(间)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申请改建项目取得项目认定书并完成改建工程后,可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按居民标准执行水电收费标准。

需要提醒的是:

改建后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运营应遵守我市住房租赁有关工作规定,房源、合同等均需纳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统一监管。

如何改建?对改建项目有哪些要求?

由市住房局、区建设局按市、区级项目分别受理,经审核后,报市、区政府同意;租金价格接受政府指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化租赁住房租金;用地性质、原土地使用年限不变,不征收土地价差;改建后不得分割登记、分割抵押、分割销售;纳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统一监管等。

为保证改建后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居住标准,对改建项目要求:

安全环保。改建项目结构上应符合安全的要求。消防安全应按照《住房和城乡部建设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使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9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具备相应的卫生、通风和采光等居住条件,应符合给排水、供电等相关要求。厂房、仓储类改建项目须设立相应安全隔离措施,确保人员居住安全。

改建设计、建设、管理和最小居住面积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改建完成后原则上不得少于50套(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设定包括房屋违规违建未处理的;已纳入政府土地征收或储备计划;土地使用权人尚未按原有土地出让合同或监管协议等约定完成税收等承诺的总部办公用地项目等情形不得纳入申请改建对象。

后续投用管理有哪些要求?

项目改建后首次出租的,室内空气质量经专业检测后应符合标准。改建项目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改建主体应当在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办理项目相关备案登记。房屋出租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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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期限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最长不高于15年;

享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项目持续运营期限不低于8年,未享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项目持续运营期限不低于6年;

运营主体与租住对象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一次性收取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取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市住房局不断努力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通过新建、盘活、改建等方式,不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筹集力度。

今年来,我市一方面全面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全力推进新项目生成;另一方面,不断盘活房源,鼓励将闲置商品住宅、安置房等转为租赁住房。目前,已新生成一批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租赁住房等项目24个,已有部分开工建设。

此外,针对改建中的堵点难点,我市发挥试点工作先试先行的条件,从发布“非改租”政策、简化审批手续、合理使用中央财补资金、强化全流程监管等方面推动政策落地,确保改建项目安全、规范、有序运营,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租赁服务,让新市民们在厦门住得安心、舒心、开心。

经摸底,预计我市两年内将有1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可投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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