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本科批志愿今起填报!教育部发布防诈骗预警
7月8日
福建高招志愿填报开启重头时段
普通本科批次的填报时间为
7月8日8时-7月12日18时
普通类本科批填报志愿时间
志愿填报模式
本科批批次切线位次
本科批怎么报?
该注意什么?
有什么技巧?
切线位次下降,计划增加
按照今年和去年的切线来看,今年位次比去年明显下降,其中物理科目组下降了大约1400名,历史科目组下降了近850名。
此外,据统计,2021年全国院校在福建省的普通本科批招生总数大约为10.5834万人。其中,普通本科批物理组招生数大约为8.05万,而2020年招生7.6万人,历史组招生数大约为2.5万,2020年为2.1万人。今年物理组合与历史组合约扩招了0.88万人左右。
对于考生总数没变的情况下,招生计划增加了,对今年考生来说,可以算是一大利好!
选择面广,难度增大
本科批次院校非常多,加上今年填报志愿模式改革,可以填报40个院校专业组,更是让广大考生挑花了眼。
该批次含有——
✔原来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是全国的重点本科院校和进入“985工程”“211工程”的高校以及部分省属重点大学。
✔原来本科二批是招生数量最多的一个批次,有公办院校,也有独立院校,还有民办学院。
从2020年起,这两个批次合并,院校和招生数量大大增加了。没有批次的限定,考生可以选择的空间更为广泛,原来一本院校的征求志愿也只面对一本线上的考生,但合并本科批后,学生将不再有限制。同时,因没有本一切线、本二切线的界定,辨别好坏学校的难度将会变大。
筛选院校专业组和专业有技巧
首先可以通过成绩位次进行初步筛选。高考成绩位次是判断志愿填报准确性的标尺。在填报志愿时,不能简单用分数与往年做加减进行比较。考生要根据本人成绩位次(排名)和近年高考考生成绩分布统计表,找出近年这个位次对应的分数,再查看相应年份该录取分数附近的院校和专业,从而初步筛选出意向院校专业组和专业。
考生应特别关注“位次”这一因素,找准自身定位,在本人成绩位次的合理区间范围内选择院校专业组和专业,避免“高分低录”的遗憾,也要防止“低分高报”而失去投档机会。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往年的普通类招生录取情况是在文理分科、以院校为单位的投档录取模式下的录取结果,新高考改革后,在新的投档录取模式下,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因此,这些数据不能直接拿来对照选择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只能作为参考。
当然,考生参考近三年的院校投档分、专业投档分和投档位次,相对会更加准确。
用好“冲稳保垫”填报原则
平行志愿是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将志愿合理排序,志愿之间适当拉开一定梯度,避免因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层次相近且录取成绩相对较高,而造成整体滑档。一般情况,考生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按以下方法来合理安排院校专业组志愿之间的梯度。
首先,冲。考生可以选择若干个最想上且有可能上的院校专业组作为第一梯度志愿。这个梯度的院校专业组录取概率较低,且填报的前提是考生对这些院校专业组的所有专业均可接受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其次,稳和保。重点选择若干个与本人成绩位次相匹配、录取把握较大的院校专业组作为中间梯度志愿。这个梯度的志愿是考生最有可能录取的院校专业组,一定要周密思考,认真对待。特别是对专业要求高的同学。
最后,垫。至少选择3-5个保险系数高的院校专业组作为保底志愿,尽可能避免“滑档”。
教育部发布预警
高校招生录取期间谨防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
利用考生和家长
等待录取信息的紧张急切心理
设置“招生陷阱”诱骗考生和家长
教育部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
只有高考成绩
达到报考高校录取分数要求的
才会被高校录取
切勿存侥幸心理
勿信不实传言
明辨诈骗伎俩
避免上当受骗
一起来看常见的诈骗形式
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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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花钱可买大学名额”
【案例】2020年5月30日,受害人陈某某在某网站上认识一名叫陆某超的男子,该男子称能帮助受害人的孩子录取到更好的学校。通过网上多次联系,陈某某相信了陆某超的谎言。之后,陈某某陆续向陆某超支付7.8万元,结果不但没有录取,反而人财两空。10月8日,民警将嫌疑人陆某超抓获。
【提醒】高考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长盼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心态,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等方式,假冒高校招生人员、校领导亲戚等,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低分高录”“补录”等实施诈骗。
教育部“三十个不得”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此类“花钱能买大学名额”的诈骗信息,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勿轻信蛊惑,以致上当受骗。
故意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案例】谢某因儿子高考成绩不理想,通过关系找到刘某为其办理某知名X大学入学事宜。刘某表示通过第三方途径交纳48.5万元便可进入X大学商学院。9月中旬,刘某将X大学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研修班的录取通知书交给谢某,并称实际入读的是X大学商学院,通知书是学校怕影响不好做的幌子。谢某在刘某陪同下到X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向工作人员交纳学费等5.2万元,后发现就读的是短期培训班遂退学。刘某拒绝退钱,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提醒】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非学历教育学员。
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并不一样。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须通过高考招录。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