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这8点安全过暑假 厦门“交警蜀黍”作出暑期安全提醒

厦门日报 2021-07-07 09:16:31

2021-07-07 09:16:31

暑假开始前,厦门交警深入各学校向学生们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助力大家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

快乐的暑假已经开始了,很多中小学生开启“放飞模式”。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特邀6位资深交警针对学生在暑假期间常见的不安全交通行为,向大家作出安全预警,请家长们教育孩子牢记这8点提示,并以身作则,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也请广大驾驶人学会防御性驾驶,特别是在通过停车场、城中村等交通复杂、人车混行的路段,认真提前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并闪灯提示周边行人注意避让。

横穿道路

首选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

危险行为:不少学生仗着自己身姿灵活,随意横穿马路、跨越隔离栏,还存在斑马线闯红灯等现象。

交警提醒: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如果没有这些过街设施,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通过后,垂直横过道路,且要保证安全、快速,中途不要突然折返。过斑马线时,如果有信号灯,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同时要注意“一停、二看、三通过”。个子小的低龄儿童最好举起一只胳膊,以便让过往车辆驾驶人更容易看到你。

过马路时不要追逐、嬉闹、猛跑,不要听耳机,更不能边走边看手机。严禁攀爬、翻越马路边和路中的隔离栏杆。如果过马路时被双向驶来的汽车夹在中间,应站在原地不动,等车开过去再走。夜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特别警惕,当双向都有来车时,由于对向车辆前照灯的影响,驾驶人有可能看不到道路中间有人。

沿路行走

走人行道要专心

危险行为:学生尤其是小学生比较活泼好动,在沿着道路行走时经常会嬉戏、打闹,有的还会到机动车道中间行走,穿行在车流中十分危险。更有甚者还会在路边踢球,忽略周围的危险情况。

交警提醒:走路时,必须在道路两侧的人行道(俗称马路牙子)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以内)行走,并注意身旁的过往车辆。走路时应集中注意力,绝对不能在马路上互相追逐、玩耍和长时间停留,同时也不要低头看书、看报、看手机,遇风、雨或烈日天气等,注意不要让衣物、伞具挡住视线。视线不佳时,建议行人穿着颜色鲜艳或有反光效果的衣服,这样更容易被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到。

乘电动车

佩戴安全头盔

危险行为:很多家长会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载孩子外出,往往会忘记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或给孩子准备不合适的头盔。

交警提醒: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中骑乘人员的伤亡率降低60%—70%,堪称“保命神器”。家长们一定要给孩子购买合乎安全规定的头盔,并正确佩戴、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头盔发挥最大的保护作用。千万不能因为天热、孩子哭闹而不管不顾,戴上头盔保证安全是最重要的。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区道路上可以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1人。

骑自行车

年满12周岁才可上路

危险行为:在一些路段,偶尔会看到一些低龄儿童骑自行车、共享单车甚至电动车。有的家长还会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教孩子骑车。

交警提醒: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不得载人。

骑车时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要戴耳机、看手机或嬉戏打闹、追逐竞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在通过十字路口时应减速慢行,举手示意转弯方向,转弯时注意与大车保持间距,切勿驶入大型车辆的视线盲区。不在马路上争道抢行,更不能占用机动车道。

座椅安全

系安全带、用安全座椅

危险行为:部分家长认为,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上或者自己抱着更安全。有些低龄儿童乘车时虽然系了安全带,但安全带并不合适,同样存在危险。

交警提醒:怀抱儿童或婴幼儿时,一旦发生意外急刹车,儿童向前的冲击力远远超出成人双臂的承受能力,因此成人双臂根本无法保证怀抱儿童的安全。如果让儿童使用成人安全带也非常危险,安全带只能从儿童的颈部绕过,一旦遇到急刹车或突发事故,儿童因惯性向前冲,颈部的安全带将变成“割喉”的利器。所以儿童或婴幼儿乘车,一定要使用安全座椅。

家长和孩子乘坐小汽车或大巴车出行时,无论坐哪个位置,都要系好安全带。乘坐小汽车时,建议12岁以下的儿童要坐在后排,不满6岁的儿童要在后排乘坐儿童安全座椅。

乘车安全

头手不要伸出窗外

危险行为:打闹嬉戏,将头、手伸出车窗外,都是学生在乘坐汽车时较常出现的危险行为。

交警提醒:乘车时要坐稳扶好,不嬉闹,不要把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剐碰,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下车后,不要从车头或车尾突然窜出横穿道路。不要在车子行驶过程中吃东西或喝饮料,以避免行车中的颠簸和急刹车造成食物或饮料误吸入呼吸道。

若乘坐公共汽车,要待车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顺序上下车,不要拥挤,特别是下车的时候更要走稳,不能跳下车,以防站立不稳跌倒摔伤。

搭乘车辆

乘坐正规营运车

危险行为:暑假期间,一些学生培训班的接送车常常存在超员现象。不少学生外出旅行也会碰到不规范运营的无证车、黑车等。

交警提醒:超员车危害大,严重影响车辆制动和操控性能,遇到危险无法及时停车避险,甚至导致车辆故障、失控等。一些非法营运车辆也存在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安全出行,一定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日常出行,应该选择出租车、公交车等正规的客运车辆,不要选择黑摩的、货车等非客运车辆;乘坐长途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运营车辆,不要站外上车,坚决抵制超员客车;包车出行,无论距离远近,都要选择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坚决抵制“黑车”。

户外玩耍

车辆四周不逗留

危险行为:在小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区域,幼小学生意识不到危险,喜欢在停止的车辆附近玩耍。

交警提醒:车辆存在许多盲区,如车身尾部、后视镜下侧区域等,幼儿、小学生个子小,一旦孩子蹲在这些区域玩耍,即使车辆装有雷达报警装置,也可能因驾驶人没有观察到孩子的存在而发生事故。

请家长们看好自己的小孩,教会孩子不在停止的车辆周围玩耍,要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等,同时也不能在停车场玩耍和奔跑。还要教会孩子识别车辆前进、拐弯、倒退的声光提示,及时避开危险。

资深交警蜀黍

唐林灵銮思明大队开元中队骑警

周春林湖里大队禾山中队四级警长

郑泉海海沧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尧全宝集美分局交警大队后溪中队指导员

李毓斌同安分局交警大队新民中队文职警察

黄献涵翔安分局交警大队新店中队指导员

【案例解读】

假校车真超载

这样的车请远离

上个月,一辆小面包车在同安415县道凤南新塘村路口被交警拦下。经查,这辆车核载9人,实载24人,其中22人为同安某小学学生,该车并未取得校车资质,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无独有偶,去年11月,同安交警分别查处两起小面包车涉嫌“实施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驾驶营运客车、校车、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两项违法行为的案件,车上所载乘客均绝大多数为小学生。两车司机除了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外,还分别以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和“拘役1个月15日,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交警提醒:乘车时,一定要选择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坚决拒绝超员车、黑车。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们睁大眼睛仔细甄别。

【记者手记】

孩子的手请您牵好

在学校的时候,警校家联动,学生交通安全这根弦时时绷紧。到了暑假,教育、监督的重任就落到了家长身上——孩子的手,请您牵好;孩子的交通安全,请您抓牢!

最好的交通安全教育,是家长的以身作则。的确,家长的一举一动,都是孩子模仿的对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不例外。有些家长嘴上教育孩子要遵守交法,自己却“任性”闯红灯、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这无疑给孩子心中种下不良的种子,为孩子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埋下隐患。正如厦门五缘第二实验学校(知行苑)在给家长的一封信里所说:“家长的文明行为是学生成长路上学习的榜样,敬请家长为自家孩子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树榜立样。”

最好的交通事故防范,是对交通安全规则的点滴尊重。真正的“马路杀手”,其实是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漠视。家长对安全细节的关注多一点,对安全出行的提醒多一句,学生的交通安全就会多一分。“爸爸妈妈们不仅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也要努力去改正爷爷奶奶的不安全交通行为,这样孩子的交通安全才能得到全方位的保障。”湖滨小学德育主任林峰说。

意外无法预测,但事故可以防范,各位家长,请把孩子的交通安全牢牢握在自己手上,以身作则、时刻教育,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快乐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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