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确保海南自贸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6月1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当日公布并实施。在今天(21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介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有关情况。来看记者从北京发回的报道。
王超英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以立法引领和保障改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彰显我国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是从国家立法层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制度创新、系统协调推进改革提供法律基础的实际需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超英: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党中央关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立法引领和法律保障,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
王超英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坚持了原则性、基础性定位,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基本框架和关键制度。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授权立法和管理权限、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以及税收制度等五个方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超英:在税收制度方面,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时、封关后简化税制的要求,免征关税的情形,货物在内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进出的税收安排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