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脏乱差”餐饮店上线 厦门启动外卖平台专项整治行动

厦门日报 2021-06-10 09:51:02

2021-06-10 09:51:02

如今外卖成为越来越多人就餐的首选,外卖行业食品安全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在全市启动了针对外卖平台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脏乱差”餐饮店家入驻平台的问题。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即日开始,将持续至今年9月中旬。整治将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原则,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无实体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治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场所脏乱差问题。

“通过整治行动,我们将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其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后,是否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等七个方面内容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信息公示等管理,清理脏乱差现象。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也约谈了“美团外卖”和“饿了么”两家外卖平台,要求其对入网餐饮服务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杜绝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等行为;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举报投诉邮箱:xmgsj123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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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碘盐不标“未加碘”最高罚3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规范饮食经营单位用盐行为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魏清心 林建军) 近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盐零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餐饮单位使用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变质的食盐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无碘盐”等情况进行查处。

行动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重点查看食盐外包装上的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未加碘食盐的标签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等。

“根据规定,食盐零售单位禁止销售散装食盐,禁止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执法人员指出,加碘食盐应当有明显标识并标明碘的含量,未加碘食盐的标签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无碘盐”的标签未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且经市场监管部门指出后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截至目前,海沧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对3家批发企业,31家零售企业,3家餐饮企业、1家食品加工企业和2家电商企业进行了检查,对5家食盐进销票证不规范,和4家无法提供食盐进销票证的商家现场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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