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专项整治二手房市场 17家中介机构门店被取消或暂停网签资格
又有一批房地产中介机构被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局获悉,近期,厦门持续开展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组合拳阻击“炒房客”投机行为。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炒房”行为26起,所涉房产交易价值超1亿元。
今年来,由厦门市住房局相关处室、市房屋事务中心、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组成的检查人员累计出动上千人次对中介机构进行排查。专项整治检查组先后公布了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7家门店)的查处情况。其中,欢康房地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厦门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厦门欣佳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加盟鼎原)、家动力(厦门)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厦门毅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厦门鑫亿发建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加盟住商不动产)存在引导业主签订带“炒房”性质合同条款或是未取得产权人委托,引导购房人与炒房客签订《房产买卖居间协议书》行为,且签订合同前均未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及风险行为;厦门房讯置业代理有限公司(加盟德佑)存在未取得产权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行为。
对发现的问题,专项整治检查组采取下达整改通知、暂停网签;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部分公司处以行政处罚、记入信用档案等措施进行处理。其中,厦门房讯置业代理有限公司(加盟德佑)被处以罚款并取消网签资格,其余16家中介机构门店则被处以罚款并暂停网签资格90日。
截至目前,厦门市已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炒房”行为26起,已协调解决房产纠纷25起,所涉房产交易价值1.045亿元。
房地产经纪机构“三不得”
厦门市住房局提醒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有以下“三不得”:
在居间服务中,不得将业主房源介绍给“炒房客”;不得引导业主签订带有约定“过户到指定第三方”“全权委托公证”“包销分成”等带“炒房”性质的合同条款;严格房源发布,不得为“炒房客”发布房源,包括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等线上和橱窗、“现场带看”等线下发布房源形式。
厦门市住房局还特别提醒买卖双方,为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请在办理手续前互通交易价格信息,并同时到窗口,当面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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