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聚焦:实体店也可七天无理由退货 市民消费更放心

特区新闻广场 2021-05-29 22:43:28

2021-05-29 22:43:28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网络购物或者电视购物的商家必须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对线下实体店并没此类强制要求。近日,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管部门在辖区内推行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推动商家诚信经营,让市民放心消费。

现场:你好,我昨天在这边买的,包装有破损,能不能帮我退一下。

市民王先生5月27日在加州商业广场内的这家超市买了两组儿童饮料,带回家后却发现包装破损。第二天,王先生再次来到超市,并提出了退货要求。超市的工作人员根据王先生出示的购物小票,很快就给王先生办理了退货。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起,这家超市就响应市场监管部门的倡议,开始推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在超市里购买的商品,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就可以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但这家超市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比如烟、酒和部分生鲜食品,就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超级物种加州店店长 刘文俊:如果像水蜜桃,可能七天以后,本身品质会不太好,一至两天(可以退),如果品质好一点,两三天都可以的,或者当场有坏掉,我们当场就可以做一个换货退货。

同样,在洪文附近的元初食品超市,也加入了线下无理由退货大联盟。超市工作人员介绍,门店并没有设置退货的期限,如果消费者对购买的产品不满意、质量存疑,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都是可以退货。

记者了解到,为了提升优化线下消费环境,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试点先行、分批实施”的原则,倡议辖区的线下实体店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目前,已经有近120家实体店参与其中。

莲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中队长 黄煜川:我们也正在呼吁,包括辖区内大的商业综合体,相对来讲这些商家算是比较优质商家,我们只要对待售产品有信心的话,都可以加入七天无理由退货大联盟,其实也是给消费者更好的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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