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高招工作实施细则发布:首次提出“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18日,《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实施细则》对高考时间、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作了详细说明。其中特别规定,高考结束后,不得公布高考试题和答案。
2021年是福建省新高考元年,包括福建在内的全国八省市同步启动“3+1+2”新高考模式。与往年旧高考模式最大的不同是,新高考招生细则首次提出要“科学编制招生计划”。综合考虑高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去年计划完成情况,合理安排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高校要进一步优化分专业结构,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满足行业和区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除此之外,招生细则特别规定高考结束之后,不公布高考试题和答案。相关试题和答案将在录取结束后提供给基层教研部门作为教研需要使用。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细则还提出,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严禁出现类似“高考喜报”“一本上线率”等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在志愿填报方面,对于虚假宣传、违规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经营机构、网站、公众账号和APP等,要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