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出首张食品浪费“罚单”
为确保产品卖相的规整,将新鲜出炉的吐司面包两边多余部分切除并直接丢弃。日前,海沧一家烘焙店因大量浪费食材,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刚刚出台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这也是全市首张针对食品浪费行为的责令改正文书。
据了解,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在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5月7日,在对辖区企业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杜绝食品浪费”为主题的监督检查行动中,发现这家烘焙店面包制作间的厨余垃圾桶内,有数片被丢弃的新鲜面包。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烘焙店负责人说,为保证所售的面包大小一致、外形美观,制作人员每次都会将烤制出炉的吐司面包两边的部分切除,并将多余部分直接丢弃。该负责人承认,由于烤制面包的大小难以控制,往往要切除大块的新鲜面包,造成大量食材的浪费。
执法人员向烘焙店经营者指出:“根据4月29日开始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反食品浪费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材浪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食品浪费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建议经营者采用多种方式减少食品浪费行为,如将切除的面包边角料供顾客试吃等。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反食品浪费整治行动,对食品浪费重灾区的自助餐、火锅等餐饮业态及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进行重点检查,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反对浪费,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饮食消费观念。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于2021年4月29日开始实施。本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