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进入伏季休渔期 多部门联合开展巡查执法
从今天(1日)中午12点开始,我省海域正式进入2021年度海洋伏季休渔期。上午,市伏休办组织市海洋发展局、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在厦门海域展开了巡查执法行动。
上午10点,在公务码头,由11艘执法船艇和50多名执法人员组成的海上联合巡航编队,在厦门海域展开了巡航。在鼓浪屿附近,执法人员发现一艘龙海籍渔船存在越界捕捞问题,随即登船劝导渔民,要求渔船尽快返回原籍港。在环岛路附近海域,执法人员拦停了一艘正在往高崎避风港方向行驶的收鲜船,船长说,因为休渔时间将近,他们已经准备回港。
执法人员对话船长:看一下你这个时间,12点前应该可以赶到吧?可以可以。今年伏休规定有一定改变,厦门海域要到8月16日中午12点。知道。那你们注意航行,水道这边礁石比较多,注意安全。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船员们讲解了伏季休渔期间的具体规定。根据规定,从5月1日中午12点起到8月16日中午12点,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域禁止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网、张网作业。而在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中午12点至9月16日中午12点。执法人员介绍,和往年相比,今年的伏休时间延长了半个月,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伏休期间,监管部门将执行严格的伏休管理,确保海洋捕捞渔船应休尽休。
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翁桂孙:我们会把全市773艘的休渔对象明确到每个港口,划片包干、明确责任,确保(渔船)应休尽休,第二我们会利用渔船上的定位装置,加强对这些船舶动态的监视,第三,每个月会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这些在册船进行随机抽查,全方位加强对在册渔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