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厦视新闻 2021-04-24 19:54:58

2021-04-24 19:54:58

昨天(23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据了解,这部条例(草案)立足我市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具体实际,在平台建设、服务提供、保障激励、监督考核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

在公共法律服务内容方面,条例(草案)提出,要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经贸活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重大突发事件、民营企业等提供服务,也要向社会公众无偿提供普惠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那么如何进一步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实现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样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法规应进一步明确属于无偿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激励的具体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陈甦帆:法律服务的多元化、专业化到底包括哪一些,至少服务对象到个人,第二个服务方式要多元化,第三个这个服务产品多元化,这个可能还要再挖掘、再明确。

对于普通群众,能通过哪些方式获得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指出,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鼓励在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和优抚对象减收、免收法律服务费用。此外,普法教育也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叶勇义:具有普法任务的不单单是行政机关,包括人民团体、还要加上地方立法机关的普法任务,立法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法规当中应该也要体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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