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十部门联合整治二手房市场 重点打击十种违法违规行为

厦门日报 2021-04-17 08:10:13

2021-04-17 08:10:13

这十种行为将是整治重点

●通过囤积房源或垄断房源,抬高房价、房租。

●通过“协议代持”“全权委托公证”“利用平台吸收会员众筹”等方式进行炒房。

●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消费贷款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等资金进行炒房。

●通过隐瞒交易真实情况规避房屋税费进行炒房。

●通过隐瞒事实或使用虚假材料办理涉房公证进行炒房。

●通过发布不实房源信息或虚构实际成交价格等方式,哄抬房价。

●通过制造、散布虚假信息,或利用“学区房”“拆迁房”等概念炒作,哄抬房价,推动房价过高上涨。

●通过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

●通过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通过各类平台、自媒体及其他线上线下渠道,培训炒房,发布背离“房住不炒”定位的信息,捏造、散布不实消息,制造购房恐慌情绪。

十部门联合开展,时间跨度达九个月,我市重拳出击,启动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局获悉,《厦门市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出炉。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但近期,我市部分区域二手学区房价格出现明显波动。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集中打击“炒房”等市场乱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和城市主体责任制要求,我市十部门将联合开展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

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执法 力争有效遏制市场乱象

根据《工作方案》,此次专项行动为期9个月,将按准备部署、集中整治、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其工作目标,就是要通过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有效遏制二手房市场乱象,维护市场秩序。

其中将重点打击机构、个人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公证代理囤积房源、规避交易税费等炒房行为,以及发布不实房源价格、宣传“学区房”等违法违规炒作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

据了解,本次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市住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厦门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为成员单位。

多种渠道曝光典型案例 违法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

“我们将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打击,及时依法查处,记入信用档案。”市住房局介绍,这次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是多部门联动,对炒房和炒作行为的一次重拳出击。其间将通过调查、梳理、分析、核查房源发布和挂牌价、居间代理、交易过户、委托公证、缴交税费、交易资金等情况,发现收集炒房线索。同时,通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对炒房线索涉及的人员和机构进行调查,对投机炒房人员和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涉嫌经济犯罪、刑事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专项行动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形式持续开展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并做好本市二手房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

【同步】

市住房局约谈17家住房租赁企业

近期,我市部分区域出现短期租赁住房供需矛盾,引发部分区域租金上涨。为推进住房租赁运营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行业自律,稳租期、稳租金,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15日下午,市住房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我市住房租赁企业,17家住房租赁企业现场签订“稳租期,稳租金”承诺书。

市住房局指出,针对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抱团涨价等扰乱市场行为,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恶意涨租、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露头一起打击一起。同时还将多措并举,通过盘活各类房源,短期内增加租赁房源供给,迅速有效缓解租赁市场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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