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三届海峡影视季——第六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征集公告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等主办,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省广播影视集团、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微电影创作协会等承办的2021年第十三届海峡影视季——第六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面向海峡两岸青年,以“共同的记忆”为主题创作有思想、有情怀、有特色的网络视听作品。通过本次活动,挖掘两岸同胞的共同回忆、风土人情、文化故事,助力海峡两岸青年影人互相交流学习,用影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抒写立传。
本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设置原创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微电影、短视频等五大单元。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显中国当代优秀青年敢闯敢拼、继承发扬民族精神的思想理念和处世之道,传播新时代正能量;
●注重展现青年人日常生活、情感和奋斗历程等内容,表现两岸青年一代积极向上的理想和追求的原创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微电影、短视频等作品;
●参赛作品要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良好的艺术表达手法,优秀观赏体验的网络视听作品;
●作品制作水平应符合参选基本技术标准,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标准要求;
●作品应为2020—2021年度创作,风格题材及片名自拟,视频作品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唱词(须配字幕)、主创及机构名单,格式为1080P、MP4或MOV高清数据文件;网络电影时长不超过90分钟;
●视频作品必须提供参展作品海报电子版,格式为jpg和psd各一版,横版海报(JPG+PSD格式)1920×1080;竖版海报(JPG+PSD格式)770×1080;
●评选入围作品必须提供时长在30秒以上的片花或预告片,格式为1080P、mp4或MOV高清数据文件;
●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展;
●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或机构原创,组委会对因著作权以及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参展者自行承担,影片创作版权归主创团队所有,主办方享有展播权;
●同一参展者(个人或机构)可提交不超过5部作品参展;
●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参展者需关注本届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或登录官网(http://gdj.fujian.gov.cn/)下载报名表格和版权承诺及授权书,并填写完整信息;
●长按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关报名信息:
●参展者于2021年5月16日前将参展作品、海报、预告片或片花、纸质报名表(签字后)和授权书(签字后)的扫描件以邮件或云盘链接方式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qnwlst@163.com
1.作品初筛阶段:
2.作品初评阶段:
3.作品终评阶段:
●围绕“最佳网络电影”“最佳网络纪录片”“最佳网络动画片”“最佳微电影”“最 佳短视频”甄选10部获得本次活动的最佳作品予以表彰、并予以相应的扶持资金奖励;
● 其余20部作品颁发奖状及相应的扶持资金奖励。●其他相关事宜可咨询陈先生,联系电话:13696902338;
●本活动解释权属2021年第十三届海峡影视季——第六届海峡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组委会;
●活动期间,组委会在推进征集、评审、展播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将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组委会将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活动的变更事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