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厦门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21年2月5日)
齐凤瑞
同志们:
我代表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龙作了讲话,对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市“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实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济增长回稳向好,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两个维护”坚定有力。市纪委常委会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等,扎实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活动,带动全系统学深悟透、真信真用。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围绕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一线跟进监督,向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等报送9份专报、8份建议函,督促解决一线人员防疫物资匮乏、疫情监测溯源平台不统一等“中梗阻”问题;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影响营商环境作风问题排查,推动解决企业招工渠道不畅、政务服务消极懈怠等26个堵点问题。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由党委书记担任市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稳步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市级巡察覆盖率达94.3%。创新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开展整改效果评价,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纠治“四风”驰而不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市直部门精简基层日常报表,探索建立基层减负监测机制,严肃查处自行向基层下发表格、摊派任务、压责甩责等问题。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集中整治市属国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0起300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7起。用好“党风政风监督台”,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强化直查快办,督促解决残疾人护理和养老补贴认证难、征地拆迁安置久拖未决等问题。深入开展“十百千”“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专项行动,市区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信下访154件,化解重复举报和积案108件。
(三)日常监督严密高效。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问题抄报机制,协助市委出台《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及省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意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年党内问责66人和1个党组织,党纪处分18人。深化拓展“1+X”监督,建立健全党委、职能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席会议、线索移交等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出台规范党委(党组)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的意见,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开展谈话1741人次。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77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4.8%。制定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正名规定,为19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建立正反典型通报制度,通报5起正面典型事例。
(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聚焦涉黑涉恶、金融、国企、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分领域整治,全年共受理初次检举控告1293件次,立案584件584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案件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7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2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实现涉黑案件“打伞”全覆盖。持续开展“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1人。深化案后整改,针对监督检查或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67份。完善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集中处置机制,督促规范招标程序,防范廉政风险。出版《没有规划好的人生》,编撰厦门孝廉人物故事读本,拍摄厦门历史名人勤廉故事微电影,以廉洁文化涵养清风正气。
(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持续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优化派驻机构设置并赋予监察权,出台市属企业、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及向市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实施意见,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制定派驻(派出)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常态化督查机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牵头承担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试点任务,推进在审理中试用自述、推定特殊证明规则试点工作,促进履职规范化法治化。组织编写《常见违纪案件证据收集审核参考示例》,完善划片审理机制,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六)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制定实施市纪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个清单”和委机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参与社区疫情防控300多人次,“爱心结对”帮扶慰问困难群众450余人次,9名干部获市级以上表彰。坚持理论培训和实战练兵相结合,举办业务培训,开展学习测试,抽调干部参加信访跟班、巡视巡察等工作,全方位提升业务能力。推进审查调查数据采集分析研判平台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和作风纪律督查,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全市共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2件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我市情况看,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机制还不健全,“四个监督”信息共享、协调衔接还不够顺畅,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的办法还不多;一体推进“三不”不够平衡,不能腐、不想腐的文章做得还不够实;作风积弊尚未根除,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依然任重道远;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跟不上新发展阶段要求,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担当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厦门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擘画了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坚持“五个更加突出”,认真履行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认真履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战略任务,认真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基本职能职责,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努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一)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与工作实际、自身职责、正在做的事情联系起来,在学思践悟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做实政治监督。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建设“五中心一基地”、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重点任务,围绕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加强鼓浪屿重点文物保护等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把握重点、盯住难点、疏通堵点,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
压实政治责任。紧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协助市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机制,用好约谈、述责述廉、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管党治党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或履责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一体推进“三不”,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治理国企、金融、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
做深做细“后半篇文章”。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把查办案件与堵塞漏洞、强化监管贯通起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形成叠加效应,释放综合效能。健全完善案后剖析、整改督查机制,着力推动财政金融、审批监管、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增强制度刚性,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等重大主题,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宣传教育,推动常态化廉洁教育全覆盖。深入挖掘厦门优秀传统文化,组织拍摄一批勤廉故事宣传教育片,持续推进“一镇一孝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用廉洁文化熏陶思想、洗涤灵魂,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三)注重纠建并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紧盯突出问题。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紧盯违规吃喝、私车公养、转嫁费用、借机旅游等新问题、新表现,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紧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基层减负监测机制,以下看上、靶向纠治,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减负成果。推进“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督促规范政务APP、微信公众号等使用管理,使广大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深化“1+X”监督机制,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推动职能部门细化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弘扬新风正气。坚持标本兼治,既纠“四风”,又树新风,深入挖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蕴含的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价值理念,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严格管好亲属子女,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激发干事创业的使命感、荣誉感,推动形成想为、善为、敢为、乐为的良好风气。
(四)坚守人民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聚焦民生帮扶。加强对东西部对口扶贫协作、省内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党中央各项富民惠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加强对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进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帮扶资金发放监测平台,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回应群众关切。完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口,坚决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完善举报平台,注重从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端倪、掌握实情,有重点地对反映问题较多的系统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完善基层监督体系。落实深化“四访”活动实施意见,坚持领导班子带信下访,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走村入户常态化,及时发现、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四位一体”“一站两员”“村居廉政监督工作室”等工作机制,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让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
(五)发挥利剑作用,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深化政治巡察。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开展巡察,充分发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完成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制定实施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注意倾听群众意见、群众呼声,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巡察监督综合平台,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各类监督的协作配合,提高巡察监督质效。
强化成果运用。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制度,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促进巡视反馈问题与巡察反馈问题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健全巡察整改效果评价机制,落实年度配合巡察和巡察整改绩效考评制度,强化巡察通报,激发整改内生动力。
加强上下联动。构建完善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在信息共享、力量配备、发现问题、成果运用等方面贯通协作,增强监督效能。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进度与效果兼顾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对各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督促各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指导各区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灵活运用巡察方式,稳步推进村居巡察全覆盖。
(六)聚焦第一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提升日常监督质效。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综合运用列席会议、定期会商、约谈提醒、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等形式,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之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明换届纪律,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把监督责任落实到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紧盯“关键少数”,突出“见人见事”,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等监督方式,把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
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做好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让敢抓敢管、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七)深化改革创新,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落实落细双重领导体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推进市区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履职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制定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持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对接机制,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权利。强化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按照国家监委和省监委统一部署,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市区两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完善“四项监督”联动协同运转机制,厘清职责边界,推动各项监督贯通融合,实现对所有监督对象的全面有效覆盖;建立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统筹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实现监督的内部贯通和外部衔接,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八)适应时代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文风会风,持续为基层减负。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激励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奋发有为。
提升履职能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做好纪委换届工作。坚持全市“一盘棋”,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严把“入口关”,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党员干部锤炼本领、增强能力。
严格监督管理。落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禁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请托违规办事,强化安全文明办案意识,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行动自觉。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防止“灯下黑”,督促党员干部自重自省、守牢底线。
同志们,凝心聚力谋新篇,扬帆起航开新局。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领导下,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厦门篇章作出更大贡献!